女子以結婚為名騙彩禮7萬元被判刑

                2016-12-20 17:26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周永生 通訊員 周勤 薛超慶)  伙同他人以結婚為名索取彩禮7萬元,12月15日,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胡某某(女)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責令被告人胡某某退賠被害人陳某某民幣70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8月,云南人胡某某接到同鄉褚某(另案處理)電話后坐車趕到南陽市宛城區官莊鎮殷(另案處理)家中,見到褚某、胡某(另案處理)、密某(另案處理),褚某、胡某與胡某某等人預謀以結婚為名,騙取對方彩禮。經殷某介紹胡某某見到被害人陳某某,胡某以胡某某小姨身份向陳某某母親索要彩禮80000元,后經雙方協彩禮為70000元。2013年8月30日下午,在殷某家中,徐某某將70000元交給胡某,被告人胡某某與陳某某生活至9月下旬,在胡某的安排下和褚某一起逃回云南。后在云南胡某分給被告人胡某某35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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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編:張亞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