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 法院強制執行維護職工權益

                2016-07-27 16:28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南陽訊(記者 周永生 通訊員 王晶雅 李鋒)長期拖欠員工工資不還,勞動仲裁后不履行裁決,法院依法強制對其財產進行變賣,變賣成功后仍不積極配合履行義務,近日,西峽縣人民法院通過強制執行將被執行人某化肥公司二百多噸原材料全部予以執行,7名被拖欠工資一年多的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去年上半年,李某等7人在西峽一家化肥公司工作,因資金周轉出現問題,七人干了幾個月卻沒能拿到一分錢工資,期間老板多次表態稱很快就會發,但最終一次也沒有兌現。多次討要無果后,李某等七人只好到西峽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最終裁決化肥公司10日內支付申請人李某等七人工資共計12萬余元。裁決生效后,化肥公司老板仍遲遲不予履行,無奈之下,李某7人于今年年初向西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西峽法院執行局受理此案后,執行法官經過了解得知,這七人中,年齡最大的喬某近60歲,從到化肥公司上班以后家里連續兩位老人去世,還有一個兒子正在上學,全靠其一人務工掙錢養家,因為遲遲沒能拿到工資,經濟壓力巨大,生活十分艱難。其他六人也因為沒能按時拿到工資嚴重影響正常生活,情緒十分激烈。得知這一情況,執行局領導高度重視,認真研究部署制定執行方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多次與化肥公司老板聯系,其均不愿正面接觸,要么不接電話要么避而不見,通過被執行人信息查控系統也沒有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然而執行法官并沒有選擇放棄,他們在一次走訪中了解到,化肥公司用來生產化肥的原材料堆放在車間閑置已達兩年之久,隨著天氣變化,部分原材料已經開始變質。執行法官通過走訪化肥門市了解到,這些原材料長期放置會逐漸風化、變質,而且一旦過季也會嚴重貶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對于易腐爛變質的物品、季節性商品、保管困難或者保管費用過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決定變賣。考慮到申請人的經濟問題亟待解決,為了避免損失擴大化,執行干警決定依法對這批原材料進行查封變賣,通過市場調查,以出價最高者獲得購買權。交付當天,執行局干警頂著炎炎烈日趕到化肥公司,現場將變賣的原材料交付給購買人,所得執行款用作對申請人的工資償還,此案最終得以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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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編:陳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