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
這地“是我花錢買的”
返回途中,李靈花看到另一名男子,稱當晚帶隊砸公廁的就是他。
我上前詢問事發原因。
男子自稱姓張,供職單位為河南金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認當晚行為系他們所為。
他指著供電局家屬院的圍墻說,以這為界,包括公廁,都建在公司購買的地塊內,公司已向政府出錢買了這塊地,他們有權拆除。
隨后,公司負責人陳某也來到現場,并讓工作人員拿來土地證原件。
我看到供電局家屬院、彭公祠街系紅線邊界。我提出拍照,被對方拒絕。
陳某說,這地是“出讓”的,不是“劃撥”的,“是我花錢買的”。當時政府以“熟地”賣給他;“熟地”就包括土地上的附屬物,就是說公廁都是他的。考慮到周邊居民如廁方便,他一直沒拆,保留至今。
陳某說:“圍擋上面的磚是我購買地塊之后砌的,按法律講這屬違法建筑,砸違法建筑有什么不合理的。”
提起原因,他又撇開之前說的消防通道,說砸掉圍擋,目的是拓寬停車場出口,讓小區多停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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