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黨政機關年內戒煙 不達標不得申報衛生、文明單位

                2014-03-18 06:44 來源:鄭州晚報

                  常吸“二手煙”易導致脂肪肝、蛀牙等諸類消息不絕于耳,如何遏制“煙霧繚繞”的現象,記者昨日從市愛衛辦獲悉,今年,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要全部“戒煙”。未創建成無煙單位的,不得申報創建衛生單位、文明單位。

                  據悉,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作為黨政領導干部,更應該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規定。

                  《通知》明確指出,各級領導干部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交通工具、影劇院、車站等候室、電梯間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同時,要積極做好禁煙控煙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督促公共場所經營者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煙。此外,公務活動承辦單位不得提供煙草制品,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煙、敬煙、勸煙。

                  按照要求,今年,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要全部“戒煙”。各級黨政機關、醫院、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等應積極開展創建無煙單位(機關)工作,單位(機關)內部禁止銷售或提供煙草制品,禁止煙草,公共辦公場所禁止吸煙,傳達室、會議室、樓道、食堂、洗手間等場所要張貼醒目的禁煙標志。2014年全市各級黨政機關要全部創建成無煙單位(機關),未創建成無煙單位的,不得申報創建衛生單位、文明單位。

                  與此同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有沒有按章辦事,群眾可監督?!锻ㄖ访鞔_,各級黨政機關要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煙的領導干部,要給予批評教育,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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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編: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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