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律師被強訂收費項目 多次投訴無果狀告移動公司

                2013-11-26 06:3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移動稱是某公司替其訂購

                  機主還被電告“不讓追究”

                  11月19日,王軍權多次接到一位自稱與移動公司有業務聯系的人打的電話,提出要給其充100元話費,讓他不要再追究等。

                  11月18日,剛接到訂購成功的短信時,想到從未申請過這些業務,王軍權立即致電移動客服10086,說明情況。一名客服人員答復說,是鄭州一家公司替他訂購的。王軍權又明確表示,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替他開通新服務項目,要求移動公司立即取消強加給他的收費項目,客服人員稱無法取消,但答應盡快處理該投訴,并在48小時內給出結果。

                  11月19日,王軍權多次接到一位自稱與移動公司有業務聯系的人打的電話,稱是他失誤造成的,但王軍權表示此事必須要有妥善處理意見。之后,王軍權開始收到對方發的短信,稱“有些事本來可以簡單化你卻把他復雜化”,還多次給王軍權打電話,提出要給其充100元話費,讓他不要再追究等。

                  11月20日,移動客服承諾的答復期限屆滿,但王軍權仍未得到答復,便再次向客服投訴,22日第三次投訴,客服仍稱盡快答復,但明確表示,被強加的收費項目不可能取消。

                  強制訂購屬于“強買強賣”

                  對于此事,王軍權質疑說,在他本人未授權的情況下,移動是如何讓其他公司代辦業務的?又是怎樣通過移動公司審查?替其代辦業務的公司又是如何知曉其本人信息的?

                  昨天,記者從王軍權處得到自稱與移動有業務聯系的人的手機號碼,但多次撥打,均無人接聽。

                  隨后,記者撥打了10086客服熱線,反映了王軍權遇到的情況。編號為5545的客服人員解釋說,這種情況很可能屬于代辦移動業務的人私自開通的,他們是自己拿錢開店,移動的一些業務比如開卡、交話費等,他們是有權限代辦的,但開辦業務必須經過本人同意,如果“私開”業務要追究其責任。投訴后,客戶會接到他們的回電,如果對處理不滿意可以繼續投訴。但該客服人員否認會存在信息泄露情況。

                  對此,與此案無關的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主任羅新建認為: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訂購收費服務項目,移動公司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剝奪了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屬于“強買強賣”。而在王先生投訴后,仍不能取消被訂購的項目,透露出移動公司在管理或技術上存在問題。(記者 張叢博)

                責編:南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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