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0多戶業主奔走10多年打贏官司 仍未拿到房產證

                2013-10-31 06:31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為了一紙房產證,鄭州市政七街13號院20多戶業主折騰了10多年,其中的近10戶還把自己的公司河南服裝進出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服裝公司”)告上法庭。雖然法院最后判決房產應過戶,但因為現產權單位河南電子規劃研究院(下稱“電子研究院”)遲遲不出證明文件,他們一直沒能拿到屬于自己的房產證。

                  事件

                  折騰十多年,房產證沒辦好

                  這些業主都是服裝公司的職工。1994年,服裝公司與電子研究院共同在電子研究院的院內建了一棟住宅樓,兩家單位職工各占30套房。業主老何說,當時是按照“房改房”政策辦的,當時符合條件的職工有20多戶。業主李先生說,2002年他們向服裝公司交了房子的全款。當時公司開的房款收據和條子顯示,業主對房子擁有100%產權。

                  此后,他們開始找服裝公司領導詢問房產證的事兒。2008年,業主們從公司獲知,他們的房產證登記的戶名都是電子研究院。換言之,他們都只是“過客”。

                  業主們說,兩家公司已數次協商辦證的事兒,但一直未談攏。幾年前,鄭州市派幫扶組來協商解決該問題,也無功而返。從2012年開始,業主們一個接一個地起訴這兩家公司,并取得勝訴。隨后又申請了強制執行,但至今,沒有一個業主拿到署自己名字的房產證。

                  體驗

                  轉了一圈回到原點

                  房管局:需要“房改房”證明文件

                  10月25日下午,記者跟隨兩位業主來到鄭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員看過材料后說,雖然法院已經支持強制執行了,但按照程序,業主需要提供住房是“房改房”的證明文件。

                  “這需要你通過單位找房改辦出具。”該工作人員說,否則就得按照“二手房交易”進行過戶。他說,按二手房交易過戶業主不用再繳房款,但需要繳納各種稅款,加一塊兒得數萬元。這讓兩位業主不能接受。

                  工作人員說,這兩種過戶手續,都需要產權單位配合辦理。

                  服裝公司:派律師找法院協商后再說

                  28日,記者又隨業主來到服裝公司。“鬧到法院了,相當于我們兩家捅破窗戶紙了。”服裝公司一位龐姓負責人稱暫時不會直接與電子研究院接觸。

                  但他表示,近日會先派公司律師到金水區法院咨詢,“根據他們的意見再出對策”。

                  電子研究院:得先理清相關賬目

                  業主們來到電子研究院,宋姓董事長讓他們去辦公室,“這事兒我不管。”

                  “這個事兒不管是前幾年協商,還是告到法院,最后還不是得來找我們好好談。”辦公室許姓主任說,因為涉及過戶,需要把之前的賬目理清,報請董事會批準后再和業主們解決。

                  “又是賬,還不知道算出來是個啥樣。”老何說,雖然官司勝了,但轉了一圈,感覺又回到了原點。(記者 王杰)

                責編:王文靜
                0
                我要評論
                用戶名 注冊新用戶
                密碼 忘記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