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訂桶裝水掏“上樓費” 公司稱屬經銷商個人行為

                2013-08-22 06:4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購水的水票

                  購水的水票

                  昨日上午,家住九都路隆安星河華居小區的朱先生撥打本報熱線(18837996211)稱,自己訂購的牡丹泉桶裝飲用水在送水上門時,被無故加收了一元的“上樓費”。“買水票的時候不講,送到家里才要錢。”朱先生表示,“一塊錢不多,但是交得不明不白,讓人在心理上很難接受。”

                  疑問

                  送水還要收“上樓費” ?

                  “早上打送水站電話要求送一桶水,沒想到送水師傅將水票收好后,還要一塊錢‘上樓費’。”朱先生說,送水師傅的理由竟是天太熱。“夏天最熱的時候也沒收過‘上樓費’,現在收合理嗎?”朱先生表示很不解。

                  “我想著一塊錢也不多,就只好給他了。”朱先生告訴記者,他從2006年就開始訂購牡丹泉的桶裝飲用水,還是頭一回聽說有“上樓費”這個事兒。

                  經銷商個人行為 與公司無關

                  對此,牡丹泉離子水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員稱“上樓費”是一個多月前開始收的,5層加收一元,6、7層加收兩元,電梯樓則不需加錢。消費者購買的水票中,包含送水上門服務費。“加收的‘上樓費’,屬經銷商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該工作人員說。

                  隨后,記者又撥打了送水站服務電話,接線的工作人員稱,水票中包含的是“送水費”,而他們收的則是“上樓費”,兩者是不一樣的。

                  “送水費”和“上樓費”,兩者到底有何不同?該工作人員又含糊其辭,表示“并不清楚”。

                  專家

                  收費應以票面價格為準

                  對此,社會學者、洛陽師范學院安鋒教授表示,從市場經濟層面看,登高樓層會產生勞務,使經銷商成本增加。經銷商應該懂得讓利于消費者,雖然承擔了一兩塊錢的支出成本,但收獲的卻是市場的美譽。

                  “從法律方面來講,消費者在購買水票時,便與商家建立了合同關系,消費者可以憑水票接受送水上門的服務。”安鋒說,在此情況下,經銷商在票面基礎上的加價,就屬于嚴重的違約行為。若是成本增加,需要加收費用,經銷商則可在之后的水票銷售中注明增加“上樓費”一項。但在此之前的水票,還是要按照票面價格供水給消費者。(記者 陳龍 實習生 劉霖 文圖)

                責編:王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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