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傷殘津貼調整 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40元

                2013-08-06 06:31 來源:鄭州晚報

                  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2013年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按照等級對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及供養親屬撫恤金進行調整,新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增發部分8月底前發放到位。

                  調整對象為本省行政區域內2012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此次調整堅持繼續向待遇水平較低人員傾斜的原則,根據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程度、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不同情況,確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額,其中傷殘津貼一到六級,分別為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40元。

                  生活護理費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1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75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為100元(孤寡老人為120元),其他親屬為8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100元)。

                  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發生的工傷,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記者 辛曉青 實習生 趙玉龍)

                責編: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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