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首席記者 余超 實習生 張亮) 昨日,記者從信陽市紀委獲悉,斥資3000多萬元建豪華辦公樓的該市平橋區原區委常委、統戰部長,明港鎮原黨委書記趙志陽,因違規招標、貪污受賄,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2年6月,信陽市委、市政府接到當地群眾舉報后,成立由市紀委牽頭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入駐明港鎮展開調查。同年9月14日,對趙志陽采取“雙規”措施。
調查發現,趙志陽任明港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招標規定,將明港鎮多功能新型社區建設項目交給由其親戚程某、司機楊某虛假注冊的中港公司進行獨立開發。后該公司資金鏈斷裂,項目被兩次轉讓,轉讓所得900萬元也被開發商卷跑,引發施工企業之間、企業與鎮黨委政府之間、企業與被占地群眾之間的多重矛盾。
調查還發現,趙志陽在項目開發特別是在違規超標建豪華辦公樓等過程中,收受多名老板賄賂120萬元,其中單筆受賄最多一次達30萬元;貪污11.3萬元;接受多名人員和單位所送禮金26.6萬元。
目前,該案已經調查完畢,并由司法機關介入,依法對趙志陽的違法行為進行法律追究。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