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實施5年多人沒領過 勞動監察部門未接過投訴

                2013-06-18 06:19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高溫來襲,炎炎夏日里,仍有很多人在室外堅守崗位。早在2008年,我省就已公布實施“河南省高溫津貼標準”: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如今政策已出臺5年,大河報記者昨日調查發現,仍有很多勞動者領不到這一補貼,甚至還有人沒聽說過這一政策。鄭州市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表示,他們從未接到過勞動者關于此事的投訴。

                  走訪

                  “聽過,但從沒領到過”

                  昨天下午1點,鄭州室外酷熱難耐。在農業路與天明路交叉口附近,環衛工李大姐仍揮著掃帚在清理路面,衣服已汗透。

                  “有沒有領過高溫津貼?”記者問,“聽過這個補貼,但從沒領到過。”李大姐說。“還能領到這種工資?”記者隨后沿農業路采訪十余位戶外工作者,絕大部分人驚訝地反問。

                  “高溫來襲,你領過高溫津貼嗎?”昨日,大河報新浪官博為此展開調查,參與評論的網友均表示從未領過這一津貼。

                  說法

                  勞動監察部門:未接到過投訴

                  鄭州市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表示,高溫補貼政策實施5年來,他們從未接到過勞動者對于此事的投訴。“出現這種狀況,主要因為津貼錢數太少,勞動者不愿意冒失業的風險來舉報。”該局有關專家分析說。除此之外,標準不夠細化,并且非強制性,也導致這一標準執行起來很難。

                  鏈接

                  高溫津貼之焦點

                  (1)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

                  (2)非露天工作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關于高溫津貼怎么發的問題,一直有一個爭議。事實上,高溫津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且必須是工資以外的支出。用工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另行支付。

                  目前,北京、浙江、江蘇等地采用的是“按月發放”模式,規定在6月至8月間,用人單位必須每月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一定數額的高溫津貼。而上海、重慶、河南等地則多采用的是“按天發放”的模式。

                  ●發多少

                  河南:目前執行一個價,每人每工作日10元 廣東:每人/月150元 

                  江蘇:每人/月200元 

                  浙江:每人/月200元,共發四個月

                  上海:每人/月200元,6月至9月發放

                  山西:每人/月240元   (記者 王迎節) 

                責編:劉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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