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 省審計廳于去年下半年組織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對我省2010~2011年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和項目建設績效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2010~2011年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涉及18個省轄市的103個縣(市、區)和10個省直管試點縣(市),累計投入財政資金30.15億元。
審計調查發現,有些縣(市)由于項目設計缺陷、電力供應不及時等原因,致使土地治理項目在竣工驗收后難以投入運行,產業化項目前期規劃與市場需求脫節等原因影響生產。如澠池縣2010年度展莊項目區水利工程難以使用;沈丘、平輿、汝南等縣2011年土地治理項目中的機電井項目電力配套不到位;扶溝縣產業化經營項目中建成的一座日光溫室大棚閑置。
此外,部分地區財務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少問題,如超范圍、超限額使用現金,報賬手續不規范,報賬材料不完整。審計調查發現,鄧州市現金列支教材、租車等費用9萬元;葉縣支付的科技推廣費21.6萬元,報銷憑證中化肥供應單位與受檢單位不一致,收款單位與化肥供應單位不符。(記者 齊亞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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