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趙作海冤案的六警察5個被判刑 6人全提出上訴

                2012-08-24 07:3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前天,記者從開封市龍亭區法院獲悉,制造趙作海冤案的6名被告人已被該院一審宣判,目前開封市中級法院正對此案進行二審。

                  2010年4月30日,商丘市柘城縣老王集鄉趙樓村人趙振裳在失蹤13年后,回到了村中。而此時,因“殺害趙振裳”被判刑的趙作海正在監獄服刑。5月6日,本報獨家發表了題為《你不是死了嗎,咋又復活了?》的報道,首度公開了趙作海冤案。當年5月9日,趙作海被無罪釋放。2011年5月27日,開封市龍亭區檢察院對6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6名被告人分別是:王松林,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郭守海,系商丘市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干警;丁中秋,被捕前任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羅明珠,被捕前任商丘市公安局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周明晗,被捕前任柘城縣公安局控申大隊指導員,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干警;司崇興,被捕前任柘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偵破趙作海故意殺人一案時任柘城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法院審理認為,6名被告人在辦案過程中對趙作海組織、實施了刑訊逼供,導致趙作海被錯定為殺人兇犯的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刑訊逼供罪。6月26日,龍亭區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審判決:王松林、郭守海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丁中秋、羅明珠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司崇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周明晗被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目前,開封市中級法院正在對此案進行二審。(首席記者周斌) 

                責編: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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