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框架的拉大,鄭州中心城區內的批發市場外遷問題一直備受各界關注。
遷,還是不遷?
這一次,中心城區市場外遷工作“一錘定音”。
昨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市場外遷工作的實施意見》,對于批發市場如何搬?遷往何處?老市場如何升級?如何分步實施?政府扶持政策力度等都作出了詳細規定。
意見明確提出,2015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區177家商品交易批發市場的外遷,今年啟動外遷工作,開展幾個批發市場外遷試點,2015年進入全面搬遷階段。今后四環內除規劃的公益性農貿市場等,原則上不再新建商品交易批發市場和倉儲物流項目。
[關鍵詞] 目標
4年完成外遷
實施意見明確,這次中心城區批發市場外遷的主要目的是以緩解城區交通壓力、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改善市場經營環境。通過4年努力,完成中心城區商品交易批發市場外遷工作,帶動倉儲物流業向環城高速外側搬遷,從而打造新的商品交易市場集聚區。
外遷主要目標,2015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區177家商品交易批發市場的外遷,把農產品、汽車及汽車后市場、建材家具、鋼材、電子產品、紡織服裝、小商品7類核心業態,打造成全國性的行業龍頭市場;打造年交易額超百億元的集散型商品交易批發市場10家,使其進入全國批發業500強;2015年,力爭使我市商品交易批發市場年交易額超過2800億元,成為全國商品交易批發市場“十強市”,基本形成較為合理的商品專業市場集聚發展格局。
[關鍵詞] 誰遷
存在4種問題需外遷
根據要求,在三環以內及商都路兩側的商品批發交易市場和具有批發功能的農貿市場,凡存在以下因素均列入外遷范圍: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環境;城市規劃區內因受地域空間限制,經濟效益差,環境污染大,配套設施不齊全并且提升改造困難;消防安全不合格,存在消防安全隱患;不符合城市整體發展規劃的商品批發交易市場及配套的倉儲物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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