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學原副校長受賄262萬元被判15年

                2013-02-18 16:19 來源:新華社

                  【南昌航空大學原副校長受賄262萬元被判15年】南昌航空大學原副校長劉志和因利用職務之便,累計收受賄賂262.6萬元,并為他人在工程建設、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近日劉志和被江西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一審宣判后,劉志和當庭表示不上訴。

                責編:劉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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