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重重的證據鏈條
詳細了解案件后,楊柱認為,僅憑錢仁鳳的口供就定罪,屬孤證。加上錢仁鳳在訊問及庭審中都有翻供,判決有草率之嫌。
楊柱詳細提出了以下質疑:
從卷宗看出,事后在現場找到的毒鼠強藥瓶沒有提取指紋。一瓶8毫升裝的藥瓶在還剩0.5毫升的情況下,何以能如此大面積投用?切開毒鼠強塑料瓶的菜刀為什么檢測不出毒鼠強成分?
具體作案時間始終沒有鎖定。不管中飯還是午后加餐,拋開錢仁鳳及付崇英,也有多名孩子同時食用,為什么僅有3名小孩中毒?
作案動機也很牽強。錢仁鳳一直稱自己與朱梅一家相處很好。朱梅及付崇英的調查筆錄也能印證。即便錢仁鳳供述自己曾與朱梅有口角,何至于要下此毒手?何況錢仁鳳自己也面臨中毒危險。
朱梅曾供述,當地人羅某及謝某與她有仇怨,羅謝二人先后兩次偷盜過她和家人的現金。她家摩托車兩次被人燒毀。為什么警方不把羅謝二人作為調查對象?
2012年12月,記者采訪到朱梅及其姑父劉舉學,兩人證實,2011年朱家又被燒了三輛摩托車,其中一次還燒到一樓,當時,劉舉學的兒子及孫子住在一樓,著火后,他們撬開窗戶鋼條逃生。
至今,朱家經受的縱火案查無結果。
記者了解到,曾經對朱梅家實施過偷盜的羅某,其父曾擔任過巧家縣公安局副政委,不過,此案發生前已調任其他單位擔任局長,目前已退休。
記者在與巧家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人交流時了解到,當年辦案的刑偵大隊長劉仲清曾提為該局副局長,如今為白鶴灘分局政委。但該負責人以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為由,婉拒了記者對劉仲清等人的采訪要求。
記者曾撥通劉仲清手機,他稱自己在外出差,“事情已經過了很長時間,沒印象了”。
記者聯系昭通市檢察院及法院,對方均回復以當時公訴及判決為準,不作新評判。
2011年8月22日,在楊柱幫助下,錢家以“原判認定事實證據不足,公安人員刑訊逼供等理由”,向云南省高院提起抗訴,要求再審。當年12月16日,抗訴被駁回。
接觸過錢仁鳳的云南省行動律師事務所主任朱翰中質疑:“像這種被定為有預謀的案子,如果當事人入監十年還在喊冤,至少需要打個問號。”
戛然而止的美麗夢想
十年了,錢仁鳳由當初的17歲花季少女,變成如今27歲的“老太婆”。
2002年正月初六,當她走出巧家縣崇溪鄉南團村錢糧社的家,她有一個美麗的夢。
南團村錢糧社位于海拔1600米的陡峭山腰上,自然條件惡劣,種地僅能糊口,想賺錢得走到山外打工。
讀完五年級就輟學的錢仁鳳,曾認為自己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
2001年的農歷四月,她去了巧家縣養護段王某家帶小孩,不時,她會去附近的星蕊寶寶園托兒所轉轉,結識了朱梅。朱梅覺得她“老實,勤快”。當年農歷九月,她進入托兒所當保姆,月薪100元。一個月后,朱梅把她的月薪漲到150元。
當年臘月二十六,錢仁鳳回家,給父親帶了一條價值十多元的煙,還有幾瓶橘子汁。
2002年正月初五,幾個姐妹要錢仁鳳請客,她爽快地答應了,買了10根棒棒糖。
正月初六,她背上一個小包,和幾個姐妹一起出門了。
“爸、媽,我要去上班了”,這是她臨行前說的最后一句話,給父母只留下一個背影。
走出大山并不容易。錢仁鳳和姐妹們翻山下坡,步行5個小時,來到金沙江邊坐車。
在路口,錢仁鳳等人分別,其中兩個姐妹去了昆明,她和另一名女孩去了巧家縣城。
錢仁佐還記得十年前的場景,她說,那時,大家都只是十幾歲的小女孩,向往山外的世界,愛美,但沒錢。
錢仁佐是錢仁鳳的堂妹。目前,她在昆明開店,丈夫從事建筑工作,生活境況漸有好轉,女兒已經8歲。
錢仁佐說,如果不出意外,堂姐也許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至少像她一樣,找一個實在人嫁了,也應該有了自己的孩子。
然而,從那個路口分別,她們的人生道路迥然不同,錢仁鳳身陷囹圄,喊冤十年。
(記者 吳通清)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