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規劃局長受賄55萬 獲刑十年半

                2012-12-20 10:53 來源:法制網

                  法制網訊 12月18日,江蘇省東海縣人民法院審理了原東海縣規劃局局長郭宜超受賄案,郭宜超犯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二萬元。對被告人郭宜超的違法所得25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查:被告人郭宜超于2003年至2012年,利用擔任連云港市溫泉旅游度假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局長、東海縣建設局副局長、東海縣規劃局局長、東海縣西雙湖開發分指揮部副指揮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在明知他人有請托事項的情況下,非法收受金某某、喬某某、劉某某、方某某等人賄賂共計人民幣55萬元。案發后,郭宜超家屬將其收受方某某的現金、銀行卡共計30萬元退還。 (記者丁國鋒 見習記者馬超 通訊員李健)       

                責編:周艷博
                0
                我要評論
                用戶名 注冊新用戶
                密碼 忘記密碼?

                專題推薦

                男神來襲,哪款才是你的菜?

                男神來襲,哪款才是你的菜?

                娛樂圈男神女神當道,個個生的個唇紅齒白傾國傾城...

                5月影市前瞻

                5月影市前瞻

                五月影市作為暑期檔頭一炮,其中隱藏著幾枚重磅炸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