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愛女心切拐騙陌生女童回家好吃好喝被判刑

                2012-09-11 07:46 來源:京華時報

                  40歲的劉立,將一名4歲女童拐到了自己家。他說,自己并不是賣孩子,只是因為“她可愛,想到了自己閨女”。

                  劉立九年前離異,孩子由前妻帶走。因想念孩子導致他長期失眠,曾因精神異常被送醫治療。

                  為了過足父親癮,劉立和被拐來的孩子同吃同住,帶她去水上公園,給她買鞋子和衣服。

                  因構成拐騙兒童罪,昨天上午,劉立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并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叫爸爸,我給你買冰棍”

                  “她瘦瘦的,很可愛,特別像我閨女。”法庭上,劉立回憶初次見到女童的印象。

                  劉立和妻子在2003年離婚,一歲多的女兒被前妻帶回了河北老家,從那之后他再也沒見過孩子,偶爾會收到前妻寄來的孩子照片,“我特別想她”。

                  現年40歲的劉立,房山人,今年5月30日下午3點左右,他和朋友劉存亮到市區找工作。“到了東直門后,我們就餓了,找地方吃完飯就瞎逛,后來就在一個銀行那兒看到了明明(化名)”。

                  劉立走上前和明明聊天,還掏出自己包里的奶片給她吃,“叫爸爸,我給你買冰棍”。4歲的明明隨后叫了他爸爸。“走,爸爸帶你買冰棍去”。

                  “玩得高興,總管我叫爸爸”

                  劉立說,他和劉存亮帶著明明穿了3個胡同才找到小賣鋪,給明明買了冰棍和冰紅茶。然后兩個大人很自然地帶著明明上了地鐵,又乘車回到了房山。昨天,劉立對法官解釋說,他迷路后就找不到遇見明明的地方了,只能將明明先帶回家。“我看著不對勁,還對他說送回去吧,他說等一天再送回去。”劉存亮向法官解釋。

                  回家后,“我媽看我帶了一個孩子回來,怕我是偷的,就把我趕出了家門”,劉立說他因此帶著明明住進了一個農家樂的賓館。“我對孩子特別好,給她買衣服、鞋子,還帶她去水上樂園玩,她玩得可高興了,總管我叫爸爸”。農家樂老板的證言證實劉立對女童很好。

                  事發當晚,明明的父母發現明明失蹤后報警。據悉,民警根據事發周圍的監控錄像,鎖定了劉立的行走路線。6月4日,因明明咳嗽,劉立帶她去看病的路上,被民警抓獲。

                責編:劉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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