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誤將村民當野豬獵殺致其死亡被判緩刑

                2012-06-01 08:10 來源:瀟湘晨報

                  瀟湘晨報永州訊 上山打野豬,卻因疏忽大意誤擊同村村民。零陵區法院近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決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2011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陳某聽說山上有野豬,便持一把鳥銃到零陵區菱角塘鎮一座山上打獵。陳某發現草叢中有黑影晃動,便朝其開了一槍,不料黑影竟是同村村民唐某。陳某隨后回家與父親趕到公安機關投案。法院認為,陳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事發后,被告人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102000元,且當庭認罪態度好。記者劉志杰 通訊員蔣毅芳

                責編: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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