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管部門嚴打公積金騙提、騙貸的情況下,公積金套現的情況在全國各地仍然層出不窮,不同的只是公積金提取中介們改變了策略和方法。公積金套現頻繁又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公積金貸款額度吃緊的惡果。這種惡性循環的背后,折射的是公積金制度的弊端
薛先生大學畢業后一直在北京工作,由于北京房價太高,決定去天津購房。但在購房過程中,卻遇到了公積金無法使用的困境。
薛先生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公積金異地使用很麻煩,我要想公積金貸款,需要先在天津找工作,再通過天津的單位辦理手續,但我不可能為了買房放棄現在的工作,因此對我來說公積金貸款不現實。”
最終,薛先生決定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彌補資金缺口,但同樣遇到了困難。
“按照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憑借購房合同與發票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問題是當時我還沒有付房款,不可能拿到購房合同。”
無奈之下,薛先生找到了一家公積金提取中介,并支付1500元,通過中介偽造相關資料提取了公積金。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當下由于公積金提取難,市面上已經出現了大批中介,為不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的人提供服務。
中投顧問產業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公積金套現現象頻發的表面原因是公積金提取難,深層次原因是公積金難以為大多數人服務,減輕人們買房的壓力,反而存在大量住房公積金沉睡、挪用、套現的情況。”
“市場有需求,非法的中介組織才會鋌而走險,有一部分人在現階段買不起房又不符合提取條件,他們的公積金實際上是為他人做‘嫁衣’。”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法律顧問王輝在接受采訪時說。
法治周末記者在采訪中還發現,一方面公積金套現屢禁不止,另一方面各地的公積金貸款頻現“錢荒”,公積金未來何去何從值得深思。
而剛剛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指出,要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
監管升級與套現泛濫
公積金套現的情況由來已久,地方政府的監管力度也越來越大,但即便如此類似現象仍未根除,套取公積金的中介機構在網上可以輕易地找到。
記者看到,這些所謂的中介機構都打著“正規”、“無風險”的旗號。
北京從事公積金套現業務的高先生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利用租房提取公積金很容易,你只需把身份證復印件給我,再交600元的手續費和5%的稅,租房合同與房租發票由我們提供,辦好后我快遞給你,這樣省得你跑一趟,大概需要兩天的時間。”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2002年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只有在如下六種情況下,才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肯定不會出問題,租房提取公積金除了合同上的內容是假的外,其他手續都是真的,發票是地稅局開的,至于合同內容的真偽根本無法核實。”高先生說。
看到記者猶豫不定,高先生緊接著說:“如果你還不放心可以和我一起去地稅局開發票。像你這種情況的太多了,我每天最少十幾個客戶,多的時候三十多個。”
高先生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如今在北京公積金中介只能幫助客戶通過租房的形式提取公積金,以前他們更愿意通過偽造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的形式幫助客戶提取公積金,但最近北京查得特別嚴,沒人敢這么做。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住建部在2012年年初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監管,重點查處公積金騙提、騙貸等情況。
記者了解到,此前中介通過租房提取公積金,不僅提供的合同是假的,連房租發票都是假的。在嚴格監管之下,這樣的情況已有所改變。
但高先生仍然承諾,租房提取公積金提出6萬元以下沒有問題,取多少錢就簽多少錢的合同,一次性提取。
記者向北京多家中介機構核實,除了收費金額不同外,流程并無太大出入。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公積金套現的情況幾乎在全國都存在,而各地的情況也不相同。
“我們只做天津的業務,北京的業務已經做不了。”當記者撥通一位在天津的中介張先生的電話時,張先生顯得很謹慎,很快掛斷了電話。
記者又以熟人介紹的名義咨詢,張先生這才放松警惕:“以前我在北京也有辦事處,但后來做不下去了。目前北京的業務已經被3個公司壟斷,而各地公積金提取的政策不一樣、方式也不一樣。”
張先生在接受記者咨詢時也表示,現在生意越來越難做:“現在天津以租房形式提取公積金只能按季度拿錢,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
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鐘茂初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在當前制度背景下治理公積金提現,無論監管多么嚴格,都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辦法。根本的治理途徑,還在于理性地探討公積金制度是否還具有可持續性、是否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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