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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法官嫖娼案背后 同級黨委掌握紀檢官員命運

                2013-10-14 09:34 來源:新京報

                  【焦點3 路徑】

                  紀檢體制改革路在何方?

                  有學者提出設立“大部制”、“垂直管理”,實現“異體監督”

                  今年8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完善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

                  任建明認為,“上一次提到紀檢體制改革,還是十六大,隨后啟動的就是‘統一直管’改革。這次再提紀檢體制改革,希望有實質突破。”

                  他表示,紀檢體制現在需要解決的是能不能徹底破解“同體監督”?能不能整合,把分布在全國黨政機關5萬多個反腐機構整合到一起?

                  不少專家學者,包括一些紀檢體制內人員都持有跟任建明相同的想法,呼吁紀檢體制“大部制”改革,設立類似“國家反腐委”的紀檢機構,整合紀檢力量。

                  今年6月,中央黨校機關報《學習時報》發表中紀委駐國家糧食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趙中權的署名文章《反腐敗要走法治化道路》,其中提出:根據我國反腐敗的需要,可以考慮對現有分散在紀檢監察機關(預防腐敗局)、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局)等反腐敗專門機構進行整合,建立“國家反腐敗委員會”,作為反腐敗相對獨立的專門機構。

                  曾多次參加中紀委專家座談會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下一步紀檢體制該如何改,“大部制”改革是學界提出的方案之一。此外,還有兩個方案,像海關、稅務一般垂直管理;上提一格,由上一級紀委監督下一級政府。

                  陸群認為,“改革的方向,應是加強和改進紀委對同級黨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這是《黨章》賦予紀委的權利。如果出臺制度,應該具體規定紀委該怎么樣監督一把手和同級黨委,具體監督什么?監督程序怎樣?如何保障?這樣就能破解‘同體監督’難題”。

                  ■ 對話

                  “紀檢體制改革應設試驗田先試”

                  專家建議,微觀層面要對紀委的領導權、提名權、撤職權等進行改革,應以“異體監督”為主

                  李永忠 國家行政學院等院校兼職教授,長期關注反腐問題的專家。曾任中紀委研究室辦公室主任、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等職,擁有34年紀檢監察工作經歷。

                  當前狀況

                  巡視比派駐監督有效

                  新京報:今年新一屆中紀委的首輪巡視,4個國家機關單位巡視點,3個暴露出紀檢監察不健全等問題。怎么看?

                  李永忠:十六大以來,對同體監督與異體監督的關系有了更清醒的認識。前者,體現在反腐敗的“8字方針”(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改為“16字方針”(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后者,則通過前移“兩個支點”:一是加強中央巡視制度;二是加強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使得多年的同體監督開始轉向異體監督,監督的關口有所前移。

                  現在回頭看,中央巡視制度的有力有效,得益于比較完全的“異體監督”。而派駐機構主要受制于“半同體、半異體”監督,限制了派駐機構監督職能的發揮,致使其作用大打折扣,監督效果不夠理想。

                  新京報:“異體監督”和“同體監督”,有何區別?

                  李永忠:比如中央巡視制度,中央巡視組組長不受被巡視地區和單位的黨委和政府領導。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是分立的,沒有隸屬關系,所以能夠發現問題,并敢于反映問題,這是一種比較完全的異體監督。

                  但是,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雖然從2004年以后,實現了由上一級紀委統一管理,直接領導,但是紀檢組長仍是同級黨組成員,歸同級黨組領導。而且,派駐機構的福利、待遇、工資乃至人事安排,都由同級黨組負責。屁股決定腦袋,這就削弱了派駐機構的異體監督功能。

                  具體來說,人權、物權、財權、事權,同級黨組與紀檢組對這“四權”的領導權重,大體上是3.5比0.5的比例。人權、物權、財權通常由同級黨組掌握,上級紀委的領導,最多體現在對下級班子成員的任用上,或征求意見或征得同意。作為處分權的事權,上級紀委也只掌握了一半,同級黨組也有一半的權力。因此,在現實情況下,做什么事,通常由上級紀委擬定;但事怎么做,往往由同級黨組決定。因此,目前,派駐機構仍然是“半同體、半異體”監督,發揮的作用遠低于巡視制度。這不是能力和水平的差距,而是“異體監督”和“半同體、半異體監督”兩種體制的差距。

                責編: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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