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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大學教師23年舉報路 曾經4次被陌生人毆打

                2013-07-22 10:31 來源:廉政瞭望

                  61歲的馬彰銘一個人在家的時候,習慣半倚書架下看書。這個時刻,他和其他的大學教授,并無不同。

                  1991年,他成為既有秩序的不合作者。當年5月,他開始舉報山西省教委和晉中師專(晉中學院前身)有關領導考試舞弊案。

                  舉報完舞弊事件,馬彰銘又開始舉報時任晉中師專校辦企業負責人劉福平。從第一次舉報至今,23年間,他4次被陌生人毆打。

                  除了書,馬家餐廳里那臺影像模糊的電視機,也是馬彰銘的生活伴侶。一般每晚的七點半,他要按時收看中央電視臺的《焦點訪談》。

                  2013年6月8日起,他開始把自己“囚”在家里,一邊讀書,一邊寫材料。這和過去的馬彰銘大不一樣。很多時候,他熱衷于大聲揭露腐敗,表達不同意見。即使他的證據,在相關方面看來并不有力。

                  至7月11日,他仍未出門。一個多月來,每天有不同身份的老人、中年婦女、年輕小伙,輪流守著住在一樓的馬家。因為害怕再次挨打,馬彰銘不敢出門。

                  每天早上八點過,有人會拿著木棍或者木板,敲擊馬家的窗戶和防盜網。他們的理由是,馬彰銘誣告他們的家屬涉黑涉腐。

                  這個時候,他會對外喊話。或許是多年的課堂習慣,他吐字很慢、很清晰:“怎—么,要—殺—人—滅—口—嗎?”

                  如果這時候妻子在家,他的情緒會很快被澆滅——“你在家里嚷嚷什么,有種出去說……沒事在客廳放這么多把菜刀,你嚇唬誰呢?”

                  馬彰銘拐身進了臥室,他要報警。一天的生活開始了。

                  舉報人

                  一般而言,每天早上7點過,馬彰銘會和晉中學院一起醒來。他喜歡鉆進廚房給妻子做早飯。這是他在馬家比較正面的形象。更多時候,家人對他持續23年的拉鋸戰,心生倦意。

                  “我們結婚31年,他告狀告了23年。你說,這日子怎么過?”妻子問他。

                  “我還是很有用處的,可以給你做做飯。”馬彰銘又鉆進廚房。

                  拉鋸戰始于1991年。

                  1990年12月下旬,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晉中地區的考場設在晉中師專。

                  馬彰銘回憶,晉中師專中文系教師張秀奇參加了第一考場的監考工作。考點總負責人趙金娥帶入考場的一名考生,引起了張秀奇的注意。

                  考場點名冊上沒有這名考生的信息。

                  晉中學院一名不愿具名的老師回憶,時任晉中師專校辦主任未佩帶任何證件,進入考場,在該考生面前逗留。

                  后面的考試,這名考生出現在第三考室。數學系的李香菊老師是監考人。在考試過程中,晉中師專的工作人員給該考生送試題答案。他們出去后,李香菊將紙條沒收。

                  馬彰銘稱,考試結束后,老師們才知道這名考生叫王云峰,是時任山西省招生辦主任、省教委紀委書記王天龍的兒子。

                  1988年起,王云峰在山西財院計劃統計系自考自費班學習。馬彰銘稱,1989年至1990年10月,王云峰在太原市參加了11門必修課的考試, 有7門課不及格。

                  按有關規定,這7門課的補考只能在太原進行。但王云峰卻出現在晉中的考場。

                  考試過后,此事在晉中師專內引發批評。1991年5月中旬,馬彰銘跑到北京向國家教委自考委主管人員呈交了實名舉報材料。

                  5月下旬, 國家教委自考委責成山西省教委查辦。5月 31 日,

                  山西省教委自考辦兩名工作人員到晉中師專第一次調查。馬彰銘稱,證人李香菊被人堵截, 致使相關證明材料、證據無法送到調查人員手中。

                  10天后,馬彰銘找到校長謝克昌,要求謝撤銷給王云峰出具的證明,撤銷其7門功課的補考成績。謝克昌拒絕。這之中,二人發生爭執。

                  自稱被趕出校長辦公室的馬彰銘,跪在校長辦公室門口。

                  1991年6月,晉中師專以“擾亂校長公務”的理由,給馬彰銘警告、停止工作、責令做出深刻檢查的處罰。

                  開學前,校有關負責人去馬家了解馬彰銘作檢查的情況。當場,馬彰銘再次拒絕作出深刻檢討,并與到場的校方人士發生爭執。

                  8月31日,學校以“拒不做出深刻檢查”為由,給予馬彰銘行政記大過、解聘講師職務、停止教學工作、工資降三級的處分。由此,馬彰銘走上告狀之路。一名晉中學院退休教師認為,多年的告狀生涯,馬彰銘的內心扭曲了。更多的內容,他不愿詳談。

                  另一名被馬彰銘指控涉腐的原晉中師專干部認為,馬彰銘被人利用了,“學校對他不薄。”他的理由是,在馬彰銘退休前兩年,學校給他解決了副教授待遇。

                  1992年10月, 山西省教委監察室第二次調查此案。最后形成的調查報告承認了舞弊的存在,全部責任由一名給王云峰送答案的晉中師專工作人員承擔。這名工作人員被記過處分的同時,亦被提拔為晉中師專設備科長,并授予校優秀黨員。馬彰銘稱,此事過后,王云峰考試獲得的文憑,并未撤銷。

                責編: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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