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中國正式啟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后,“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隨之產生,他們多是來自紅十字會和醫療機構的志愿者。這是個充滿矛盾的職業。在手術室外,他們等待的永遠是死亡,但又是新生;在ICU病房外,他們勸說的是放棄但又是堅守——放棄治療,堅守捐獻者的愿望;他們帶給家屬的是絕望,但又是希望。
作為器官捐贈者家屬與接受捐贈的醫院之間的協調人,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要宣傳器官捐贈知識,協助回收器官直至遺體火化。除此之外,他們還要陪捐贈者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程。
身在南京的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劉文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南京是全國第一批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城市,而在啟動試點后的一年半時間里,南京沒有實現一例自愿捐獻,其他試點的城市也陷入了類似困境。
劉文華透露,媒體把他們這樣的角色稱為“勸捐員”,這讓他很反感,“勸,說明有利益驅動在里面”。 劉文華每天還會接到要求出賣器官的電話,這些人儼然把他當做了倒賣器官的掮客。
中國醫師協會副會長王德炳曾表示:“真正的捐獻器官,從國外來看大多數是公益性的。從我國國情來看,是不是應該給予營養、慰問等形式的經濟補助,要謹慎,也需要一個規定,否則又等于花錢買了。”
不完善的體系阻礙善意
在霍楓看來,國內器官捐獻者之所以太少,除公眾對捐獻器官的主觀排斥外,最關鍵的阻礙因素在于,捐獻體系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由此造成了捐獻途徑的不暢通。
霍楓舉例說明:大多數普通人,即便有捐獻器官的意愿,也不知道該通過什么部門來實現。目前,中國紅十字會承擔了器官自愿捐獻的宣導、登記等職責,志愿者可以找到紅十字會填寫《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但填寫過該表格后,這些信息僅僅被紅十字會所掌握,無法與你的身份綁定。”
腦死亡捐獻大多出現在意外事件中,意外事件信息掌握在公安部門手中,而公安部門如何與紅十字會對接,這個問題尚無法解決。“目前國內各醫療系統,也存在著信息無法全面共享的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填寫過登記表的人如果突然出現意外,在某醫院處于腦死亡狀態,他的捐獻意愿則很難被醫院掌握。”
歐美國家針對這樣的情況,制定了捐獻意愿與駕駛證綁定的制度,凡是簽署過捐獻同意書的公民,其駕駛證上均會印有特殊的標記,一旦發生意外,當地救治醫院可通過這樣的標記,來認定其本人是否同意捐獻器官。
霍楓向記者透露,要促進器官捐獻和移植事業的發展,僅僅依靠公平的分配系統來推動是不夠的,目前我國正在著手建設捐獻信息同步共享的網絡系統,以便捐獻者的捐獻意愿能夠在暢通的渠道中達成。
另外,由于我國法律將心臟死亡作為死亡標準,捐獻者必須在腦死亡狀態下,被撤除生命支持系統,在其達到心臟死亡標準后,再通過5分鐘的觀察,確定心臟死亡為不可逆,才可以進行器官的摘取。霍楓指出,從撤除生命支持系統開始,到心臟停跳,是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按照個體差異的不同,這個過程有長有短,且往往伴隨著供體的低血壓、休克和缺氧等癥狀,這些癥狀對器官的功能具有極大的損傷。
通常,按照國內外的器官移植指南規定,從撤除生命支持系統到心臟完全停跳的過程,如果超過30分鐘,供體的肝臟就不能再用于移植,超過60分鐘,腎臟也不能用于移植。當然,這個過程是無法人為控制的,因此如果超過60分鐘,供體就要被送回病房,其內臟器官已無法再被利用,只有角膜組織尚可使用。
針對此種情況,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率先創建了體外膜肺氧合技術在腦心雙死亡供體上的應用,確保肝臟、腎臟這些器官的功能可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受心臟停跳的影響,提高了捐獻器官的使用率。
還有更多阻礙,不是技術可以解決的。今年9月,癌癥患者趙香最終沒能達成捐獻器官的愿望,離開人世,趙香的父母因為沒能完成女兒的愿望而悲痛不已。
由于經濟困窘,在深圳打工的湖南人趙香,被父母送進一家民營醫院。當趙香病情惡化時,無論紅十字會如何說服,醫院老板都不同意對趙香進行移植手術。醫院老板擔心的是“害怕承擔風險和責任”。在轉院的救護車上,趙香的心臟停止了跳動,等趕到一家醫院時,趙香的器官已不再適于捐獻。
業內人士表示,趙香未能如愿捐獻器官,責任不在醫院而在制度上缺乏保障。對于一家民營醫院來說,器官移植涉及對病人的死亡的鑒定,而這一流程目前還缺乏規范。(記者王若翰 黃 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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