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甚至連業內人士都不信服。“你信嗎?你信嗎?”研究飲用水處理工藝的中國膜工業協會副理事長藍偉光在電話中一連兩個反問。
衛生部公布的官方數據也是83%,這是2011年衛生部和住建部對1400多家水廠聯合開展的抽檢結果。
住建部在全國40多個城市設有供水水質監測中心,其中已有20多個具備全指標檢測能力,檢測能力強于衛生系統。不過,衛生系統認為自己是第三方監督機構,住建系統的水質監測中心和水廠是“一家人”,屬于“行業”監管。
衛生部門對于檢測體系遲遲不能完善很無奈,原因也很簡單:沒錢。
“自來水公司由地方管,水價由各地定。衛生監督的實驗室也應由地方財政投入。”鄂學禮說,“各地的檢測能力和經濟實力成正比,西部省級疾控中心尚不能檢測全部指標,東部的地級市,如無錫、蘇州、東莞和深圳等早已具備檢測能力。”
2011年底,衛生部頒布《全國城市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包括水質檢驗設備投資等預計總投資82億元,但“由地方政府負責落實”。
“衛生部窮,檢測體系弱,那么當時(指新國標制定時)為什么不喊?會哭的孩子多要奶啊,為什么現在才提?”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占生嘆氣。
據無錫市疾控中心周偉杰副主任醫師介紹,經歷了太湖藍藻爆發事件的無錫耗資上千萬購置了實驗設備,并引進碩士以上學歷的檢驗人員,到2009年即可檢測全部指標。每份水樣全指標檢測耗時一兩個月,耗資三萬多元,費用全部由地方政府承擔。
即便在發達地區,如此高昂的檢測費用也限制了檢測次數。根據新國標,地表水為水源地的全指標檢測一年只有兩次,地下水為水源地的只有一次。這也就意味著合格具有偶然性。“95%的合格率,是指檢測100次,只有5次不合格,我們呢,1次就合格了。”王占生說。
如果作為第三方的衛生系統的檢測能力一直不能完善,又沒有一家自來水廠公布自己的水質不達標,飲用水的達標情況將成為水廠自說自話甚至不能“擅自發布”的內部資料。
某自來水廠的經理曾向王占生訴苦,出廠水有異味,但該市要申請環保重點城市,領導不讓報。“老百姓都蒙在鼓里喝下去了!只有發現臭味,才會舉報。”王占生非常痛心。
這種信息不對稱極易引起恐慌。2012年2月,鎮江市民發現自來水出現異味,自來水公司稱因消毒而“加氯過量”,市民出現了第一次搶水;查明是韓國化工船舶泄漏宣告污染解除時,又引發了市民甚至周邊城市的第二次搶水。
79歲的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占生一直在為飲用水標準的修訂奔走呼吁。 (南方周末記者 汪韜/圖)
新國標一拖二十年
回看飲用水標準修訂的坎坷歷程,可以理解為何檢測體系建設一拖再拖。我國第一部飲用水國標頒布于1985年,修訂于2006年,一拖二十年。
早在1990年代,檢測人員就發現飲用水中存在舊標準中未列入的污染物,舊標準也與發達國家同類標準差距較大。72歲的蔡祖根是標準的修訂人之一,據這位江蘇省疾控中心老主任醫師回憶:“九十年代末衛生部組織標準修訂,但標準的主管單位不明確,沒有批。”
我國飲用水管理向來被稱為“多龍管水”,一直沒有法律界清各個部門職能。雖然我國的飲用水標準是“抄”國外的標準,按照業內人士的說法,遲遲沒有“賦予誰抄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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