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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廣轉基因食品需尊重消費者選擇權

                2013-09-10 07:38 來源:成都商報

                  日前,在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玉米改良工程中心主任戴景瑞等專家帶領下,20多名主動報名的網友去到中國農業大學玉米試驗基地現場采摘轉基因玉米,并煮熟品嘗。活動發起人、科普作家方舟子表示,品嘗轉基因玉米有科普價值,應當創造條件讓國人可以天天吃轉基因食品。中國農業大學教授賴錦盛表示,目前國內已有轉基因玉米獲得安全證書,但還在品種審定和種子生產、加工、銷售許可審批階段,尚未上市,所以普通市民還吃不到轉基因玉米。

                  從報道看,轉基因食品正在悄然逼近人們的生活。可能是緣于科普不到位等因素,目前不少人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還是存有疑慮。由于轉基因技術本身涉及復雜的專業知識,而其安全性的驗證也需經過長時間的具體實驗,所以對其作出簡單的判斷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這恐怕也是爭議存在的重要原因。正是由于存在爭議,轉基因食品推廣和上市過程中需要考慮得更多才行。

                  現代社會,輿論多元,對一件事物的爭議也許永遠存在,但一旦進入實操層面,爭議各方遵守法律就成為一個基本原則。所以,轉基因一旦進入推廣或上市階段,就必須嚴格遵循現有法律法規,其中尤其需要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選擇權、知情權、安全消費、平等交易等基本權利。在任何一樁消費品交易過程中,這些權利都必須得到保證。一些主張推廣轉基因食品的人曾主張,將來很多食品都可能是轉基因,所以以后的食品可以不必標注轉基因。這是站不住腳的。消費者享有的知情權,決定了注明轉基因是轉基因食品上市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

                  其次,據支持者稱,轉基因食品有諸多好處,但再好的東西都需要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換句話說,需要給消費者留出不選擇轉基因食品的可能性,這樣才不具強迫性。那些支持轉基因食品的人的權益需要得到尊重,其他人的權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總之,和其他消費品一樣,轉基因食品的推廣不能搞壟斷,讓大家沒得選擇,也不能搞隱蔽,讓大家不知情,更不能強迫大家接受。在不違背這些原則并嚴格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其推廣或上市才能得到更廣泛的支持。(李迎春)

                責編:劉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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