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江西省蓮花縣衛生局局長周曉峰在辦公樓內被人刺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公安局初步調查表明,犯罪嫌疑人尹某因懷疑蓮花縣衛生局局長周曉峰與其妻有染而報復殺人。(據5月26日新華網)
一個衛生局局長在辦公室遇刺,公眾需要知道內情。目前為止還沒有官方的正面回應。試想,一個衛生系統的職工,怎么會和局長結下如此大仇。如果沒有“奪妻”之恨,斷然不可能痛下殺手。
客觀地說,官員遇刺身亡,對家屬來說,已十分痛苦。要求紀檢部門立即啟動調查程序,有些不近人情。但問題是,坊間傳得沸沸揚揚,甚至公安部門都定性為因情遇害。紀檢部門是不是有些把自己當局外人了呢?
在查處問題官員上,不應該有“生死之別”,不能因為局長已離開人世,其風流史就一筆勾銷,該查處的還要查處。因為,公眾需要知道真相。我們應看到,只要深挖官員的“愛情故事”,基本上都能查出“以情生腐”的問題。如果紀檢部門不主動介入,坊間的種種猜測仍會繼續,局長生前是否“以腐養情”很有可能成為一筆糊涂賬。(公務員 劉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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