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科院發布社會保障綠皮書。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調查顯示,受調查的低保家庭中,6成不是貧困家庭,有近8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綠皮書認為,在已經獲得低保救助的非貧困群體中,大多數是收入水平略高于扶貧標準的邊遠貧困群體,但大多數邊緣貧困群體并未享受低保救助。(2月24日《新京報》)
“低保”一類的政策,幾乎是捍衛貧困家庭生存需求的最后防線。有鑒于重要至此,在操作層面便更需慎之又慎。一旦其資源配置過程出現偏差,后果不可謂不惡劣。一方面,“最需要者”得不到接濟,而長久深陷貧弱的泥潭,明顯悖逆了“低?!北旧淼纳埔?;另一方面,一些未必貧困的群體,不道德地占有“低保金”,也大大消解了社會正義。
社科院最新調查顯示,“6成低保家庭非貧困家庭”、“近8成貧困戶未享低保救助”。這一系列的結論,值得全社會警惕。某種意義上,“低?!边\作中出現的大范圍的分配錯置,所指向的乃是一整套規則設計的殘缺。比如,政策宣傳、動員機制的乏力。仍有相當數量的居民,對低保政策知之甚少;再比如,審批、核查環節的寬松?!叭霊舫椴椤薄⑿畔⒐镜纫幏?,顯然未被忠實遵守。
除卻上述種種,“低保救助”實際發生的偏差,或還有更具體的原因。眾所周知,評定低保戶的依據是家庭收入。但在很多地方特別是農村,計算某家庭的財產狀況,簡直困難重重。在此背景下,圈定低保戶往往只能憑借一線官員的直觀感受與良心判斷。既然如此,怎會不誤差重重?且不單是“無心之失”,更有那曖昧的人情勾兌、利益交易,也在誤導著“低保金”的流向。
關于低保救助,程序的漏洞易補,而人心的貪婪難填。一部分人,對本不屬自己的“低保金”的不當覬覦和占有,無疑是值得羞愧的!因為,此一舉動,不惜以犧牲他人基本生存權為代價,來為自己謀取灰色的額外利益。幾乎是赤裸裸的、對弱者的傷害!可以說,民眾“騙低?!?、職能者“賣低保”等極端利己之舉,所體現的人性之惡,已然蠶食了健康社會共濟互助的倫理底線。
當然,一個需要注意的細節是,“在已獲低保救助的非貧困群體中,大多數收入水平僅略高于扶貧標準”。由之,低保救助的分配偏差,似乎可以歸因為,一群“極低收入者”,對“最低收入者”的利益侵占?只是,如此這般,就可原諒嗎?須知,“弱者抽刀向更弱者”,永遠是最沉重的悲哀!爭取公共救濟可以理解,但尊重其內在秩序也是必須。所以,當做的絕非是搶奪別人的低保金,而是發出聲音,爭取屬于自己的那份權益。
面對“近8成貧困戶未享低保救助”的現實,低保政策有太多理由,加大投入、擴大救助人群;與此同時,采取多維度的努力,修補運作流程的疏漏,也迫切需要提上議程。而無須諱言,最困難的工程,也許還是人心的自我重建,以及底層民眾間互愛傳統的回歸吧……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爭取”;而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守得住自己的邊界。(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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