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地近日遭遇嚴重霧霾天氣,影響公眾的出行與健康,引發媒體、網友密切關注。霧霾造成較為嚴重的空氣污染,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全國城市空氣質量實時發布平臺顯示,北京、河北、山東等多地空氣質量達嚴重污染,PM2.5指數直逼最大值,瀕臨“爆表”。醫院的呼吸科和兒科病患也明顯增多。《新聞聯播》罕見地以頭條新聞重點關注了霧霾天氣,呼吁公車減少出行、市民少開車,大家都出一把力以減少霧霾發生。(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10、A11版)
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責任——這是《新聞聯播》關于“霧鎖中國”報道編后話的標題。對于全國出現大范圍霧霾天氣的所謂“負面新聞”,《新聞聯播》能夠頭條關注并且配發評論,當然是直面現實的進步;可對于公眾來說,最大的困惑在于,“有毒空氣”每年冬季不期而至,究竟是誰的責任?
記得PM2.5成為社會熱詞的那會兒,有官員說:好的空氣質量是治理出來的,而不是監測出來的!對此,人們回應道:如果連監測都不監測,連監測結果都不敢公布,還談何治理呢?如今,當《新聞聯播》呼吁“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責任”時,也許我們有必要較較真:霧霾天氣究竟是誰的責任?作為“同呼吸”的受害者,公眾除了“共責任”之外,又是否有權要求誰來承擔更大的責任?更何況,普通公眾一相情愿地“共責任”,真就有用嗎?
作為一種常識,“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責任”當然沒有錯,對于空氣污染,每個人都擔著一份“原罪”,同時也理當擔起一份責任。但是,要讓空氣更干凈,與讓公園更干凈畢竟不是一回事,普通公眾能夠擔起的責任,其實相當有限。比如說,淘汰落后產能、城市建設多些綠地,那都不是公眾能決定得了的;黨政機關少開公車,更是納稅人的期待所在,不僅要少開,而且應該少有;即便是“有車族一起減少尾氣排放”,也首先得看一座城市的公交系統是否便捷和充足,但凡開車,尾氣排放的問題就全權由石油壟斷巨頭說了算,他們給你提供怎樣質量的油品,你就必然會有怎樣的尾氣排放。
在我看來,與其“既然同呼吸,那就共責任”地泛泛而談,不如真正厘清霧霾天氣背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PM2.5數據常態化公布了嗎?政府部門將空氣質量納入政績考核了嗎?上馬污染項目、削減公共綠地時考慮過霧霾天氣嗎?聯合國環境署一項研究顯示,對煉油設備每投資30億美元改善油品質量,就可以帶來250億美元的健康效益。“為了國計民生”的石油壟斷,帶來的為何是如此低劣的油品?“公地悲劇”告訴我們,有一種虛泛的“共責任”,到最后其實是人人無責任;要“共責任”,就必須先厘清責任,并對失職者追問責任。(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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