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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聿文:結構性減稅側重點要放小微企業上

                2012-03-09 10:32 來源:東方早報

                  全本次兩會上,減稅的呼聲又起。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已明確提出,把“實施結構性減稅”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3月6日舉行的有關新聞發布會上公開表示,積極財政政策的一個重點,就是進一步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減輕企業和居民的負擔。確實,無論從我國財政收入的規模及增速,經濟增長的需要,紆解民困,及實際宏觀稅負來看,現在都到了大規模減稅的時機了。

                  我國關于的結構性減稅問題的討論是在2002年出現的。當時討論這一政策的背景,是我國剛剛經歷了一輪經濟通縮,因而,亟通過“有增有減,以減為主”的結構性稅制調整來啟動經濟增長。從那以后,結合宏觀經濟調控與社會發展,我國已采取了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措施,如企業所得稅兩稅并軌、增值稅轉型、停征利息稅、降低股市交易印花稅、提高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收入“起征點”及改進稅率設計,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等。應該說,這些減稅措施對促進經濟發展,提升民眾福利,產生了積極作用。

                  對于今年的結構性減稅,從謝旭人部長的回答來看,主要是沿用去年以來采取的一些做法,包括進一步落實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對小型微型企業進一步實施所得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大力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對730多種進口商品實施比較低的暫定稅率,進一步落實減免蔬菜等一部分農產品在流通環節的增值稅,以及進一步清理取消一部分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這一系列的結構性減稅措施,如果執行到位,應有利于進一步減輕企業和居民的負擔,促進消費,同時也利于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不過,可能與國家的減稅初衷相反,多數企業與居民尤其是小微企業似乎并未切實感受到企業稅負的減輕,甚至還有所加重。

                  例如,《中國企業家》的最新調查顯示,高達63%的被調查企業認為自身的稅負較重,九成被調查企業認為結構性減稅不到位。這其中的癥結就在于,以往實行的結構性減稅措施,要么減的是一些不太重要的稅種,要么減稅的力度還是偏弱,要么在減稅的同時又增加了稅。這在上述所減之稅上有明顯體現。

                  因此,從進一步推進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和民富的客觀需要出發,結構性減稅仍有加大力度、擴大減稅范圍的明顯必要,真正做到讓利于企、讓利于民,讓企業和個人得到減稅的實惠和效果。

                  以此觀之,未來的結構性減稅應圍繞增值稅擴圍改革、對中小企業減稅和減少間接稅三塊內容進行,同時輔以個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試點。

                  增值稅的改革是近年來中國稅制改革的一出重頭戲。從上海營改增的試點情況看,效果不錯,今后有繼續擴大試點范圍之必要。至于降低中小企業的稅負,其意義自然更不待言,在目前中小企業所享有的稅收優惠的基礎上,應放寬對享受所得稅優惠稅率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限制,降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征收標準。

                  特別一提的是,目前我國70%左右的稅收來源于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間接稅,而所得稅、財產稅、遺產稅等直接稅比重明顯偏低,此種稅制結構與多數國家正好相反。間接稅的特點是在消費品里面含稅,間接稅過重,就決定了稅負實際上成為大眾的負擔,易引發公眾的稅收痛苦感受,以及再分配機制滯后于社會發展的負面效應,因此,整個稅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增加直接稅,減少間接稅。

                  可見,未來的結構性減稅,其政策側重點要放在低收入者、小微企業、實體經濟上。

                  東方早報特約評論員 鄧聿文

                責編: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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