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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州仁懷9名政府臨聘人員受賄最高獲刑11年

                2014-10-23 16:17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貴陽10月23日電 貴州仁懷市9名臨時聘用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受賄20余萬元,近日分別被判處11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記者從仁懷市有關部門了解到,經審查,周自康、李超等9名違法犯罪人員均是魯班鎮政府部門臨聘人員,在2011年底至2013初被安排在魯班鎮執法大隊工作,主要負責對魯班鎮違法建筑的制止、拆除工作。其間,9人利用職務之便事前或事后收取違章建筑戶行賄款,前后共達20余萬元。而后采取對行賄人違章建筑視而不見或拆除時盡量減少損失的方式,為相關行賄人牟取不當利益。

                  日前,仁懷市人民法院對周自康等9名魯班鎮政府部門臨聘人員受賄案進行公開宣判。根據犯罪嫌疑人受賄款項進行定罪,周自康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李超被判處10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其余人員分別被判處5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責編:李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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