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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西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達球受賄案今天將一審宣判

                2014-10-13 08:5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10月13日電 據(jù)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消息,今天,吉林延邊州中院將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達球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檢方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達球利用職務便利,先后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95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李達球的刑事責任。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8月2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副主席李達球受賄案。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達球利用其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賀州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深圳市錦新明實業(yè)有限公司董事長劉錦新、賀州市鐘山縣人民政府原縣長譚玉和等17個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fā)、職務晉升、企業(yè)發(fā)展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子李某先后收受相關(guān)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95萬余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李達球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guān)出示了相關(guān)證據(jù),李達球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李達球還進行了最后陳述。

                  李達球的親屬、數(shù)十名群眾和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

                  法庭最后宣布此案擇期宣判。

                責編:李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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