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浙江頻道9月25日電 杭州西湖區檢察院近日依法對江干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周金水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經查:1988年,周金水經批準在江干區筧橋鎮花園村3組自建房,故無法享受福利分房。2002年至2005年,周金水在任江干區房產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其主持房產管理局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國有公房三處,貪污金額達133萬余元。
2008年至2012年,周金水利用其先后任江干區委常委、彭埠鎮黨委書記、江干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受財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受賄金額達4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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