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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公交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歐長生被批捕 致2人死

                2014-08-28 16:1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廣州8月28日電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28日下午對外通報稱,廣州海珠區(qū)廣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車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歐長生,于今年8月21日被海珠區(qū)檢察院以爆炸罪批準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4年7月15日晚上19時,廣州301路公交車在海珠區(qū)廣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車站時發(fā)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傷。

                  廣州市檢察院指出,經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歐長生因身患疾病和賭博輸錢心生對社會不滿,意圖通過爆炸的方式報復社會。其購買原料自制并攜帶爆炸裝置乘坐301路公交車,公交車行至廣州大道南敦和公交車站時,歐長生趁公交車停靠站臺上下乘客之機,點燃爆炸裝置后離開現(xiàn)場。該爆炸裝置隨后在301路公交車上發(fā)生爆炸,造成公交車著火,同時造成被害人高某某、肖某某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等多名被害人受傷。

                  2014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歐長生在網吧被廣州警方抓獲。(程景偉)

                責編:王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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