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薪族僅7.7%納個稅 提高起征點意義不大

                2012-11-23 08:4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個稅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有效調節個人收入差距。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上發揮更大作用,使稅負更加公平。更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合并計算家庭所有收入,再考慮人均收入水平的差異,區別對待。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部原主任王健表示,萬元起征個稅——

                  不大影響財政

                  更多惠及百姓

                  “可能有人覺得提高到1萬元,這個‘起征點’太高,但是,從縱向看并不高。20世紀80年代,大學畢業生平均工資60元/月/人,個稅起征點800元/月/人,現在大學畢業生的最低工資普遍超過2000元,依照80年代大學畢業生工資與個稅起征點的比例,個稅起征點達到1萬元也算是回歸。”王健說。

                  王健說,將“起征點”提高到1萬元,能夠較大范圍地惠及就業者,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個稅起征點的提高有利于啟動十八大提出的收入倍增計劃。

                  對于個稅“起征點”提高后對國家稅收的影響,王健表示,這樣做對稅收總量影響不大,因此較容易實施。

                  王健同時認為,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提高個稅起征點比實行綜合稅容易。

                  王健說,提高個稅“起征點”,是減稅政策,減稅有利于刺激消費,促進經濟發展。

                  王健認為,在提高“起征點”的同時,調整個稅的累進率,就能夠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有利于培養中產階層,緩解收入兩極分化。

                  王健說,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收入12萬元正好是相當于月收入1萬元,從財政部門的個稅征繳規定出發,1萬元也是有依據的。

                  工薪階層現在只有7.7%納個稅

                  “個稅‘起征點’自去年9月調整為3500元后,目前大多數工薪階層的收入已經在‘起征點’以下,不需要繳納個稅。這種情況下再提高‘起征點’,對中低收入者來說毫無意義,也得不到任何實惠。”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

                  賈康認為,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為23979元,月均收入也就是2000元左右。這樣一個收入水平,連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都達不到,再往上提的話只能是讓高收入者受益,與中低收入者無關。

                責編: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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