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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販賣老鷹被判刑 滎陽小伙攤上大事了!

                2015年12月03日19:08  來源:映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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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蒼鷹

                蒼鷹

                  映象網訊(記者 崔冰心 實習生 王邵怡 文/圖)近日,滎陽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上街區工業路興旺街狗市賣老鷹。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正在出售老鷹的甄某和老鷹帶回。

                  經詢問得知,這只鷹是甄某在其干活的車間撿到的,于是將其帶至上街區狗市進行出售。后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這只鳥為蒼鷹,屬中小型猛禽,食肉動物,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據滎陽市公安局分管局長張海峰介紹,甄某并不知道自己出售的動物是國家級保護動物,鑒于這種情況,公安部門也將聯合林業部門對群眾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甄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他已被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蒼鷹已被送至鄭州市動物園進行養護。

                文章關鍵詞:販賣;老鷹;判刑 責編:謝瑜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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