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從提出為中小學生減負的口號之后,在我國的很多城市,小學生的放學時間一般都在下午3點半左右,而家長一般則要到下午5點半才能下班,學生看護上的“空檔期”,成了許多家長不得不面對的難題。
在河南一所小學執教的教師也認為,小學生上學時間已經很早了,如果再推遲放學,教師的工作量勢必會更大,所擔負的責任也更多,“這段時間本不屬于老師管轄范圍之內,但是如果他出事了,學校就得來負責,這個是最主要的。”
除了安全問題之外,人力、物力成本如何計算,同樣不可忽視。在西安,政府財政按照每個參加“彈性離校”學生每年300元的標準補貼相關教師,而在南京,這一標準是不低于400元。按照每年上課200天來計算,為學生提供相應服務的老師,每天從每個參加“彈性離校”的學生身上,可得到的補助是一塊五到兩塊錢。某地教體局的一位工作人員說,延長放學時間,對學校教師來說,義務無限大,而權利卻無限小。“尤其是牽扯到收費,現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學校收任何一分錢,不管想交5塊交10塊,學校都沒權利來收,也不敢亂收。”
南京一所學校的負責人表示,如果由學校和教師承擔起這項工作,的確會影響正常的教學。“學校也面臨很大的壓力,這些老師就沒有辦法參與全校教師會,還有教研組、年級組開展的業務學習,一般我們是安排在下班時間。”
而即便是一些課后服務工作開展得比較好的學校,目前也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場地、設施、師資困難等等。安徽滁州某小學負責人表示,“第一是我們學校地方比較小,有這個想法,但是學生多、地方小,面臨安全問題。第二是放學以后時間不是很長,怎么安排課程。其實孩子放學后,在學校里有老師看著畢竟好一點。”
家長有家長的想法,學校有學校的苦衷,教師有教師的難處,這諸多因素混合在一起,導致教育部門的指導性文件,難以切實落地。而這也導致一些經營不規范的社會性課后服務機構,在不少城市里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