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鄭州市二七區長江路與興華南街交叉口附近的宏鑫花園小區業主反映稱,2年多前,為小區提供服務的河南啓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駐小區,但服務卻一日不如一日,部分業主提出希望物業整改時才想到,2011年曾成立過業主委員會(下文簡稱業委會)。
近日,鄭州市二七區長江路與興華南街交叉口附近的宏鑫花園小區業主反映稱,2年多前,為小區提供服務的河南啓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駐小區,但服務卻一日不如一日,部分業主提出希望物業整改時才想到,2011年曾成立過業主委員會(下文簡稱業委會)。有業主稱,業委會成立至今根本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不清楚物業公司是如何進駐小區的。而業委會負責人則稱,業主大會召開難,如今的物業公司是暫時代管小區,維持小區正常運轉,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如今,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再次凸顯,部分業主質疑“業委會不作為”,而業委會成員則稱個別業主動機不純。
小區業主與業委會本是一家人,現在竟“互掐”起來,這是咋回事?
[問題反映]
花壇停滿私家車,充電飛線縱橫空中……
2月28日上午,記者來到宏鑫花園小區,健身器材處已聚集了50多位業主。一名劉姓女業主告訴記者,聽說大河報要來小區采訪,業主們十分激動,“個別業主特意向單位請了假,好將小區存在的問題集中反映給記者”。據業主們介紹,小區于2008年年初建成,共有29棟建筑,約有1700戶。隨后,在眾多業主的帶領下,記者繞小區一周,查看了小區的內部現狀。
一些單元樓下的大花壇,幾乎看不到任何綠植,有的居民將家中不用的雜物丟棄于此,有的則將綠化花壇圈為私家菜園。而小區中心花壇則直接變身為停車場,停滿了私家車。抬頭仰望,彩色的充電飛線縱橫空中,讓這個小區顯得更為零亂。除了空中的凌亂,路面是各種亂停亂放的車輛及隨處亂堆的雜物,小區西側的消防通道被私家車完全占據……值得一提的是,小區門口保安室有保安值守,大門門禁能正常使用。
記者發現12號樓二樓樓道消防柜內落滿灰塵,與消防閥門及水帶配套的水槍噴頭不見蹤影。“關鍵是消防管道內根本無水可用!”居民劉先生上前擰動閥門,卻連一滴水都沒流出來。另外,小區監控長期“失明”,導致業主物品、車輛丟失,私家車被惡意劃傷均無據可尋,這讓一些業主覺得很憋屈。
對于業主們反映的問題,記者聯系啓源物業,一位工作人員稱,業主曾向物業公司提出過改善小區環境的訴求,但物業開展相應的工作需要投入資金。“具體是啥情況我也說不好。”這位工作人員稱,小區高層墻栓無水,是他在該小區接手工作時便有的問題。
[業主憂慮]
業委會“長期無人照面”,小區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去年年底,當物業公司將物業費與辦理門禁卡捆綁后,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再次激化,一部分首批入住的業主想起,2011年小區曾成立過業委會。按說,業主們對于物業不滿意,通過業委會就會擁有話語權,可以盡可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但部分業主代表向記者反映稱,業委會長期“無人出頭照面”,啓源物業為原業委會成立后引進,質疑“業委會不作為”,未能代表廣大業主來對物業公司行使監督職能。于是,部分業主將原本指向啓源物業的“矛頭”,調轉指向了2011年成立的這屆業委會身上。
11號樓2單元一位女業主向記者介紹稱,她是2008年首批入住該小區的業主,一直不知道業委會成員的具體構成。“委員會有多少位成員,成員家住在哪棟樓,名叫什么,聯系方式是什么,我一概不知。不止我一人,很多業主也不知道。”該名女業主的說法,被現場的多名業主代表證實。據記者了解,宏鑫花園業主交流群于1個多月前剛建立,如今已有200余名業主參與其中。
業主楊先生告訴記者,他入住小區多年,知道業委會的存在。“從去年開始,我就向市長熱線、區房管局、社區居委會反映業委會不作為、不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實在沒辦法了,才寄希望于媒體關注來推動事情的進展。”
隨后,記者和部分業主代表來到宏鑫花園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見到了社區居委會的孫中平主任。孫主任告訴記者,2011年小區業委會成立后,確實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過換屆選舉,業主大會也未能按期召開。
[業委會委屈]
義務為大家服務,卻出力不討好
記者根據社區工作人員提供的聯系方式,與業委會主任陳先生、副主任范先生取得了聯系。說起業委會的工作,兩位委員均表示自己是義務為大家服務,卻“出力不討好”,而主任陳先生甚至直接表達了自己早想卸任的意愿。
“就算采訪時有50位業主在場,小區至少上千戶居民呢!他們這些人提反對意見就管用嗎?他們代表不了全體業主!”陳主任表示,業委會成立時,11位委員的個人信息都是經過公示的,如今,部分業主將業委會擺在敵對的位置上,令他十分心寒。
記者問到啓源物業進駐之事,陳主任表示,當時開發商配備的物業公司要求上漲物業費,且提供的服務已達不到業主們的期望,業委會與該物業公司協商無果。“按規定,物業公司要撤離小區,必須提前3個月告知,但之前那個物業公司和我們沒談攏,不到一周就撤出了。由于我們小區物業收費一直是0.42元/㎡,我們找了很多家物業公司,都不愿來,如今的物業公司是暫時代管小區,維持小區正常運轉,防止出現管理真空。”陳先生稱,業委會的成員大部分也是有工作的,在管理小區方面并沒有十足的經驗,找物業公司代管是上策。
業委會副主任范先生告訴記者,業委會有業主的委托書,業委會可以解聘、招聘物業公司。“新物業進駐小區前,是否召開過業主大會?”記者問。“這個小區召開業主大會非常難,一去就只有20多個人,根本組織不起來,也無法形成任何決議。”范先生稱。“也就是說兩年多前,啓源物業進駐小區,沒召開業主大會是嗎?”記者追問,范先生稱自己“不太清楚”。至于業委會設立的辦公室,范先生稱近年來確實無人值守。
至于業委會被部分業主控訴“不作為”,陳先生和范先生都認為這種說法極不負責任,并表示如今物業公司收費標準為0.42元/㎡,遠低于鄭州市區物業公司的收費均價,且啓源物業為小區重建大門門禁,都是業委會努力的成果。兩位委員表示,個別“挑事”業主動機不純,并稱“不交物業費,就別提意見”。
[官方說法]
該小區業委會到期,可按流程換屆選舉
宏鑫花園業主代表在受訪時表示,部分業主不愿繳納物業費,是因物業公司服務太差導致,業委會應充分了解這些業主的訴求,督促物業公司積極整改,而不是一味“支持物業公司收費,不做事”。
業主認為業委會不能主張自己的權益,業委會認為自己合理合法行使權利,這便導致了自己人“互掐”。
記者查閱住建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32條規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不超過5年”。二七區房管局物業管理指導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年我們曾下過函,告知宏鑫花園小區業委會到期,應進行換屆選舉,但業委會、社區卻沒有召開組織換屆選舉。”這位工作人員稱,按照規定,換屆選舉應由上一屆業委會組織召開。“若是業委會不愿召開,也不愿參與,需要出具書面說明,由社區來做主導,熱心業主牽頭,召開換屆選舉。”
3月16日,幾名業主告訴記者,目前一些熱心業主正籌劃召開業主大會。
河南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在受訪時表示,業委會的職責是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業委會沒有決策權,只有代替業主的執行權,業委會的權利來自于廣大業主。業委會是否有權直接選聘物業公司呢?閆斌稱,通常在業委會成立時,業主會簽訂一份授權書,授權業委會行使部分權利,其中可能包括罷免或選聘物業公司的權利。
閆斌提醒各位小區業主,要重視并積極參與業主大會,在選舉或改選業委會成員時,一定要選出能切實代表廣大業主利益的委員會成員。“業主維護自身權利的自覺性要提高,不要等到問題叢生時才想著抱團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