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來自開封的劉女士來鄭州打拼,通過托管公司租了一套房子,房租才繳納沒多久,托管公司突然“跑”了。
來自開封的劉女士來鄭州打拼,通過托管公司租了一套房子,房租才繳納沒多久,托管公司突然“跑”了。心焦的劉女士幾經尋找托管公司,對方電話一直關機,辦公地點也人去樓空。和劉女士有相似遭遇的租客和房東有十幾人。
【鬧心】
房東突然敲門 稱沒收到房租
劉女士通過托管公司、鄭州秉信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秉信)租了一個標間,地點在二七區鄭密路亞星盛世悅都。
雙方商定的租賃日期從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8日。劉女士說,按照規定先是以押一付三方式支付給托管公司6400元,然后按照季度提前一個月支付三個月房租共計4800元,“第二次交房租沒幾天,房東找到我說托管公司不見了,房東沒收到房租。”
托管公司人去樓空,劉女士和房東協商后,補交了房租。
在該公司租房的郭女士多次撥打其負責人的電話?!翱偸顷P機,偶爾能打通一次,也不停地拖延,更別說匯錢了。”郭女士說。
河南商報記者多次撥打該負責人的電話,一直處于關機狀態。該公司一名員工亦給出了該程姓負責人另一個電話號碼,已是停機狀態。
該工作人員稱,為了讓房東感到省心,托管公司和房東之間會簽訂一個托管合同,合同中約定收款日期,并約定若房東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到房租,有權趕走租客?!斑@明明就是一個陷阱,房東收不到房租可以找托管公司去要,和租客有什么關系呢?”
【觀點】
房東不應趕走租客
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李華陽律師認為,租客和托管公司之間存在房屋租賃合同法律關系,依據合同規定,托管公司違約,租客應當盡快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介入調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房東與托管公司之間是委托代理合同關系,房東應該起訴托管公司請求支付價款,而無權直接要求租客搬離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