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屋買賣合同中應明確外窗的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性、傳熱系數、外窗遮陽系數、隔聲性能等。同時,傳熱系數、遮陽系數、節能標識在樓盤建設期,也將在施工現場公示。這意味著買房者可以對照合同里寫明的指標,親自監督開發商承諾的外窗質量。
10月1日起,本市將實施“最嚴外窗施工質量監管要求”。日前,市住建委和市規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北京市新建居住建筑外窗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根據新規,本市新建住宅的外窗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外窗防滲漏的最低保修期限則為5年。
保障房、商品房外窗設計參數一致
《通知》對外窗設計圖紙有了非常嚴格的規定,要求設計圖紙中明確外窗尺寸及分格、開啟方式、型材材質、框料顏色、玻璃種類和顏色、玻璃及空氣層厚度、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性、傳熱系數、外窗遮陽系數(如設置活動外遮陽設施,還應增加綜合遮陽系數)、隔聲性能、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式及外窗四周的防水、密封、保溫做法。《通知》規定,同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同一居住項目內,保障性住房(含自住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在外窗型材材質和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性、傳熱系數、外窗遮陽系數、隔聲性能的設計標準上應保持一致。這意味著,今后只要同一個開發商建的同一個小區,小區里任何一家窗戶的設計參數都是一樣的。
外窗性能寫進購房合同
《通知》中規定,房屋買賣合同中應明確外窗的氣密性、水密性、抗風壓性、傳熱系數、外窗遮陽系數、隔聲性能等。同時,傳熱系數、遮陽系數、節能標識在樓盤建設期,也將在施工現場公示。這意味著買房者可以對照合同里寫明的指標,親自監督開發商承諾的外窗質量。
外窗工程首次明確保修期
《通知》規定,外窗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外窗防滲漏最低保修期限為5年,對保修期內出現的外窗滲漏等質量問題,建設單位應積極組織施工總承包單位進行維修或更換。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外窗從此不再是房屋質量監督管理的薄弱環節。如果竣工驗收合格起兩年內,出現外窗開裂、走形、打不開、關不上等各種質量問題,或者5年內出現下雨滲漏毛病,可以找開發商和總包單位維修或者更換。根據新規,因建設單位采購不合格外窗造成滲漏質量問題的,或因建設單位直接發包外窗工程造成滲漏或安裝不牢固質量問題的,在依法進行查處及公示的同時,應責令建設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限內暫停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一切招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