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年前,通過熟人介紹,鄭州一市民在滎陽臥龍山莊公墓購買了一塊墓地。原打算在逝者周年祭時遷葬至此,卻被告知不能遷入,購買者表示不能理解。
公墓管理方稱相關合同是墓園一承包商“私刻公章”所簽,該承包商“攜款跑了”
殯葬管理處稱,該公墓未備案,近期已接到多起類似投訴,該情況已上報
三年前,通過熟人介紹,鄭州一市民在滎陽臥龍山莊公墓購買了一塊墓地。原打算在逝者周年祭時遷葬至此,卻被告知不能遷入,購買者表示不能理解。
投訴
市民購買了墓地,逝者卻無法遷入
近日,鄭州78歲的蔡女士反映,她2012年在滎陽臥龍山莊公墓買了一塊墓地,但是,已過世的老伴的骨灰至今還在他處寄存,無法遷入。
2012年初,蔡女士經熟人推薦,花1.15萬元在該公墓買了一塊3.16㎡大的墓地。收據(jù)顯示,收款人為姜某,是一個開發(fā)墓地的承包商。蔡女士說,當時的經辦人并不是姜某,而是姜的一個業(yè)務員。
去年,蔡女士老伴逝世一周年,家人想趕在周年祭時將逝者的骨灰盒遷至公墓下葬。但公墓管理方卻告訴蔡女士,承包商姜某私自將墓地出售,并“攜款跑了”,所以蔡女士購買的墓地不能得到承認。
這個說法讓蔡女士很生氣,合同、收據(jù)和證書都有,且蓋有公章,為何得不到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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