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人才市場)收 取的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包括經營服務性質的收費)。
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不得拖延執行
昨日記者從財政部網站獲悉,國家再次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暫停征收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包括經營服務性質的收費)。
今年起,國家取消了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而明年起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也將取消了。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 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2號)明確,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人才市場)收 取的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包括經營服務性質的收費)。
此外,通知還明確,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暫停征收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當中包括取消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單身證明)收費。取消的收費中大部分是資格考試的考試費、考務費。
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公布取消和暫停征收的收費項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