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

                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

                  一直因塌方式腐敗受到高度關注的山西,又有大動作。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這19個月內,山西有139名官員掉“官帽”,被免職或改任非領導職務,平均一個月7人被“刷下”。

                  值得注意的是,這139名官員被摘“官帽”,與違紀違法、到齡退休等無關。

                  近日,人民日報也刊發《從嚴治吏:山西19個月調整139名不勝任現職的領導干部》一文,報道了山西官場的上述大動作。

                  “政事兒”注意到,自去年7月中辦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以來,各省都制定了實施細則,不過,大規模向下調整干部的省份目前還不多。人民日報的報道表明,在《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印發之前,山西就已經開始向下調整干部。其向下調整的標準是什么?這139人都干了什么?

                  139名官員因何被“刷下”?

                  “政事兒”注意到,山西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孫大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干部“向下”調整,主要有三個原因。

                  其一是違法、違紀,重大事故問責等原因,“必須下”。例如十八大以來山西落馬的7名省部級官員,以及高平市原市長楊曉波、晉中市委原副書記張秀萍等大量廳局級官員,落馬均屬于違紀違法“必須下”,楊曉波、張秀萍均有貪腐等嚴重問題,且與他人通奸。

                  其二是由于到齡退休、任期屆滿、身體健康等原因,“自然下”。此類原因被免職在黨政機構中最常見。

                  其三就是“應該下”,被組織部等部門判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沒違紀、沒違法,就是因為工作能力不夠、狀態不佳”,孫大軍稱。

                  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山西全省共調“下”領導干部2026人。其中,屬于“必須下”的256人(違紀違法免職221人、問責免職35人);屬于“自然下”的1631人(到齡免職1205人、任期屆滿離任152人、健康原因調整123人、自愿辭職151人):屬于“應該下”的139人。

                  139名“應該下”的官員中,94人或因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為官不為、慵懶散拖;或因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出現較大失誤,能力不足,年度考核不稱職等,被免職或改任非領導職務。

                  比較典型的“應該下”案例有:

                  案例一是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原辦公室主任。2014年,山西抗旱應急水源工程項目未按水利部要求完成,導致數億元中央專項補助資金“沉睡”超過一年。啟動追責后,發現資金“沉睡”系因不作為,該名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免職。

                  案例二是某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其副手、一名副局長因貪腐被判了刑,該名局長因沒有履行好一把手的主體責任、抓班子帶隊伍沒有魄力和辦法,特別是對班子成員監管不力,被免職。

                  案例三是某市一名正處級干部,被免職有多個原因:個人事項瞞報房產;家不在任職地,通常是周一下午來、周五早上走,不在崗是常事;遇事推、躲、繞,本該自己做的重要工作都推給副手,對上級交辦的重點工作經常拖拖拉拉,工作沒熱情、私事跑得勤;組織誡勉談話時態度不端正。

                  案例四是山西某市環保局長。該市因環境污染問題被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掛牌督辦,可該名局長工作推進力度不夠、進展緩慢,實現預期目標困難。該市市委研究認為,這名局長的工作能力、工作狀態難以打贏這場硬仗,遂決定調崗,從環保局長調整為非領導職務。

                  王儒林:自古以來,選人用人是大難題

                  “政事兒”注意到,自2014年9月1日“臨危受命”,出任山西省委書記以來,刷新吏治、重塑官場生態一直是王儒林面對的大難題。

                  在2015年全國兩會上,王儒林曾直言,“自古以來,選人用人是大難題,山西在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情況、諸多案件又沒有辦結情況下,選人用人防止帶病提拔就更難了”;“崗位不能長期空缺,但是也不能今天提上來,明天又進去了”。

                  王儒林還通過實例,講述山西吏治的艱難:“在一個重災區的市,我們采取了很多辦法,在發現尋找能夠做縣委書記的人選,省委組織部在這個市直接談的有622人,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名單,排第二位的,比較靠前了,在半個多月時間內就被牽扯進去了。還有一個自薦者,排位靠前,還打包票沒問題,推薦他的人也不算少,結果一個月內也掉進去了”。

                  那么王儒林如何避免“今天提上來,明天又進去”?

                  “政事兒”發現,其殺手锏之一就是凈化用人環境,該免的免,該降的降,該調整的調整。

                  王儒林履新山西省委書記一個多月后,2014年10月23日的《山西日報》頭版頭條刊發報道稱,在當年10月中旬的全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山西省委提出要打出“三個一批”刷新吏治組合拳:甄別處理一批不廉潔、亂作為的干部,調整退出一批不勝任、不作為的干部,掌握使用一批敢擔當、善作為的好干部。

                  2015年1月16日至18日,王儒林來到運城、臨汾兩市調研,在座談會上,他表示:要把打好“三個一批”組合拳,作為刷新吏治的一項重要舉措;實施“三個一批”,不是搞人人過關,也不是搞群眾運動,要把容易滋生腐敗和權力尋租的部門和重要崗位作為重點,以縣委書記的選拔任用為推進“三個一批”工作切入點。

                  據官媒披露,王儒林提到的“三個一批”組合拳,即為山西刷新吏治的主要方式,上述139名“向下”調整的官員,就主要是通過“三個一批”篩出來的。

                  中央: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

                  “政事兒”注意到,習近平多次強調,建立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機制。

                  2013年11月15日,習近平在《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打破干部部門化,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干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觀念,推進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完善從嚴管理干部隊伍制度體系。

                  2014年7、8月份,中央政治局審議《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時,習近平指出,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問責、懲處制度抓好,建立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機制。

                  2015年6月26日,習近平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

                  會議指出,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準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干部調整下來。

                  這次會議強調,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要堅持推進制度改革,通過激勵、獎懲、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認真落實好干部標準,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干凈、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同時,及時把那些忠誠、干凈、敢于擔當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來,切實增強干部隊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