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兩名男子滎陽燃放鞭炮被罰
上班第一天,兩名男子滎陽燃放鞭炮被罰
映象網訊(記者 王文凱 通訊員 牛智瑞 薛勇)春節期間,滎陽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可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可是,仍有人違反禁放規定。2月3日上班第一天,兩名外地男子不但在滎陽市區燃放鞭炮,而且還放了數枚天地兩響炮。
3日早上,滎陽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鄭峰在街頭巡視禁放工作。9時30分,當他剛走到索河路與三公路口時聽到北邊天空中有非常響的炮聲,鄭峰隨即指令110查明情況后通知轄區派出所現場處理。接到指令后,京城派出所副所長朱明陽迅速帶領兩名民警趕到現場。
讓朱明陽趕到驚詫的是,到現場后兩名男子還在燃放天地兩響炮。“響聲很大,很遠處就能聽到。當時兩名男子已經燃放了6個天地兩響炮,地上還有燃放2000響鞭炮的碎屑。我們當即責令其立即停止燃放,并對剩余的9枚還未燃放的天地兩響炮進行暫扣。”
上班第一天,兩名男子滎陽燃放鞭炮被罰
上班第一天,兩名男子滎陽燃放鞭炮被罰
隨后,民警將兩名男子傳喚至派出所。在派出所滯留區內,映象網記者就見到了兩名男子。
據車姓男子說,他和朋友楊先生都為山東菏澤人,早上開車帶著被褥才到滎陽,他們是跟著老板干裝修的。“早上過來后老板說今天頭一天開始干活,應個好放個鞭炮,所以我們就在準備裝修的店面門口燃放起來了。”
據楊姓男子說,他們二人包括老板都不知道滎陽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他們老家農村,整個春節都在放炮,所以他們也就沒在意。
“這次俺是知道你們這里的規定了,要是有人給俺們說一下的話,俺也就不放了,誰愿意惹這麻煩。以后打死也不在市區放炮了”。車先生說,通過這次教育,他會銘記在心的。
對此,滎陽市公安局京城路派出所副所長朱明陽說,34歲的車姓男子和30歲的楊姓男子,因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42條第2款規定,民警對其二人批評教育后每人處以200元罰款。
據了解,截止2月2日,春節期間滎陽市公安局共依法打擊處理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違法人員11人。
在此,滎陽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鄭峰提醒市民,滎陽市商隱路以西,科學大道以南,滎密路以東,中原路以北建成區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機關將對非法儲存、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處置,發現一起,處罰一起。也請廣大市民配合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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