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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滎陽市區“全年”禁放煙花爆竹

                2017-01-19 16:42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訊(記者 王文凱 通訊員 蔣士勛)詩詞有云“爆竹聲中一歲除”,那么,滎陽哪些區域可以放炮,哪些區域禁放、限放?滎陽市政府發出通告,進行了明晰。

                  禁放區域:法定區域、劃定區域

                  自2017年1月20日起,在滎陽市行政管理區域內實行法定區域、劃定區域(中心建成區)全面禁放,其他區域限品種燃放煙花爆竹。

                  哪些地方是法定區域?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敬老院,山林、草原重點防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哪些地方是劃定區域?

                  劃定區域:商隱路以西,科學大道以南,滎密路以東,中原路以北圍合區域

                  禁放時間: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全年,全年,全年。

                  鄭重提醒:其他區域限品種燃放

                  全市禁放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除《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13)規定的1000響以下的C級爆竹和D級煙花外的其他等級、種類的煙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友情提醒:違規是要追責的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違反上述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張迪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