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稱私密聊天被曝光 內容涉白百何出軌
來源標題:私聊被曝光 盧庚戌索賠百萬
《水木年華》組合中的歌手盧庚戌在一次專訪中,和經紀人聊天談到了女演員白某某出軌的話題,沒想到這番私聊之后竟被刊登到微信公眾號中。為此,他以報道不實且侵犯個人隱私為由,將文章作者、自媒體經營者寧某告上法庭,要求刪除文章、視頻,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等115萬余元。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寧某否認侵權,稱原告與他人的談話不屬于隱私范疇,采訪過程中雙方未約定哪些不公開,這是盧庚戌另一種形式的炒作。
私密聊天被曝光 盧庚戌維權
盧庚戌訴稱,去年4月13日下午,寧某在某排練現場對其進行了個人采訪,并錄制相關音視頻。同年6月27日,微信公眾號Freak出現了題為《另看清華才子的傲慢與偏見》一文。7月3日,新浪微博“Freak”出現了同樣文章,但題目改為《盧庚戌:我要還原一個真實的高曉松》,兩文章作者均為寧某。
看到上述文章后,盧庚戌稱,他感到驚詫與震驚,認為其中關于“聊花絮,白某某出軌”章節并非他與寧某確定的訪談內容,僅為正式采訪前調試設備時他與經紀人之間特別私密的聊天,屬于個人隱私,不應大肆公開報道和擴散。且該章節標題與內容嚴重不符,嚴重誤導大眾。原告聯系寧某要求刪除,但被明確拒絕。
盧庚戌認為,他出于音樂交流的初衷接受采訪,但被告為了特定目的對受訪者缺乏尊重,撰寫發表的文章及視頻均超出采訪所確定的內容,刻意選擇與音樂不相關的隱私內容,且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打上“聊花絮,白某某出軌”的不實標簽,致使其社會評價降低,構成侵權。故盧庚戌起訴要求被告刪除文章、視頻,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100萬元并支付合理維權費用15.52萬元。
被告方否認侵權 稱原告炒作
庭審中,原告代理人稱,原告是《水木年華》主要的歌手,在業界有相當的影響力,微博粉絲有112萬。被告擅自公開原告私人隱私包括不恰當的口頭禪,導致原告社會評價降低。“在私人聊天時的說話方式和正式采訪時的說話方式是完全不一樣的,被告應該知道哪些不應向公眾擴散。”原告代理人稱,雙方就采訪達成過協議,采訪內容只限于音樂、電影,不涉及其他。被告將私人之間聊天的私密信息放在文章的核心位置,加上不恰當標題,達到博人眼球的目的,明顯侵犯原告的隱私權。
被告方則否認侵權,稱采訪是因原告的邀約形成,采訪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夸張內容,實事求是。公開內容不涉及隱私事項,沒有造成原告社會評價降低。被告代理人還指出,隱私指的是公民個人信息,不被他人知悉的信息。原告與他人的談話不屬于隱私范疇。采訪過程中,雙方沒有約定哪些可以公開哪些不能公開,原告對此也沒有聲明。而在公開的兩個月中,原告也沒有提出異議。
被告方提交了當天的拍攝視頻和光盤等作為證據,其中有一段是拍完VCR后,經紀人問剛才的視頻(包括聊白某某出軌的內容)要不要發秒拍。“盧庚戌說,‘嗯’。這證明他看到了鏡頭,知道被告方的人員在連續拍攝,不屬于私密談話。”寧某代理人并不認可原告具有社會影響,稱其在宣傳期過后才提出來,這是媒體中另一種形式的炒作。
由于被告不同意原告提出的調解意見,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