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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幫患癌妻子沉水自殺 曾阻攔他人搭救

                2013-08-20 08:36:00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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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6日,在家中接受監外執行4年刑期的汪衛國(化名)剛剛送走家訪的法官。

                    8月16日,在家中接受監外執行4年刑期的汪衛國(化名)剛剛送走家訪的法官。

                  示意圖。

                    示意圖。

                  8月中旬,武漢一個七旬老人因幫助癌癥妻子沉水自殺,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案件讓很多人心情復雜。是怎樣的難處讓一個古稀老人親手送走了與自己生活了幾十年的老伴兒?本報記者赴武漢調查走訪,發現了這個案件背后的隱情。

                  8月16日,在武漢市漢南區紗帽街道辦老堤角渡口,管理泵站的江上村村民胡大爺提到汪衛國(化名)時氣得哆嗦:“我敢大膽地說,這個人沒有一點好,就沒有倫理道德,社會影響太惡劣,他就不叫個人。”胡大爺與汪衛國同歲,同是江上村四組人,兩家相距幾百米,沒什么恩怨。

                  8月12日,湖北多家媒體披露一起刑事案件:“行動不便”的7旬老翁汪衛國,在身患癌癥的妻子葉愛珍自愿要求下,將妻子沉入長江溺水而亡,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其有期徒刑4年。

                  報道中一句“汪衛國眼睜睜看著妻子隨水漂流,沿著江堤追了幾百米遠,不忍離去”博得了很多人的同情。于是,有人指責醫藥費太高,讓百姓不堪重負;也有人抱怨法不容情,讓“夫助妻亡”的“大愛”背負了犯罪的惡名。

                  但本報記者采訪發現,該事件背后另有隱情:汪衛國將妻子扔進江水后,曾阻攔擺渡的船老大搭救,而拋妻后“沿著江堤追了幾百米遠”的細節,目擊者也沒看見,而是騎著“電麻木”(三輪車,之前有媒體稱“助殘車”)離開江邊。事實上,緊挨渡口的下游就是航道造船廠廠區,沿江邊無路可行,所謂的“江堤”距離江邊約500米,因為有造船廠擋著,站在上面根本無法看到江面。

                  在鄰里的印象中,汪衛國是一個性格孤僻、倔強的人,與他鄰村的親侄子兄弟2人,也同他多年不相往來。

                  目擊者稱:拋妻后,他騎“電麻木”離開現場

                  汪衛國的居住地雖屬紗帽街道辦事處,卻是距離漢南區城區約10公里的鄉下農村。據胡大爺回憶,汪衛國大約在1968年由武漢黃陂區來本村落戶,剛開始在大隊里燒磚窯,結婚后生養了3個兒子。在胡大爺的指點下,記者找到事發時的目擊者和報案者——渡船老板謝師傅。據謝師傅介紹,4月14日早上大約7點半,他開著渡船從南岸起航,當距離北岸大約30米時,他看到渡船停靠點的江沿上,有個老漢往江里扔被子和衣服,接著反身從身后的“電麻木”里抱起一個人,看樣子也要丟進江里。他急忙通過高音喇叭向老漢喊話,“老爹爹,你不要這樣,有話好好講。”但沒有效果。

                  眼看著婆婆沉下去就又浮起來了,謝師傅拿起船上的長篙試圖撈人,但岸上的老漢大聲叫喊:“這是我的老婆,你不要管閑事。”

                  “老爹爹把婆婆扔到江里時,婆婆就沒有一點反應,船上過江的也都看到了,人在江里就沒有動,我當時拿篙子撈的時候,感覺婆婆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謝師傅強調說,老婆婆被扔到水里時到底是死是活,只有汪衛國本人才知道。人命關天,謝師傅和眾人立即報警,盡管這邊在張羅著救人,但汪衛國并不慌張,更沒有“沿著江堤追了幾百米遠,不忍離去”,而是反身騎上“電麻木”離開了現場。

                  “這是當初新聞報道的夸張說法,根本沒這回事,不舍可能心里也是不舍,但沒有追,甚至看都沒有看,看得出汪衛國做這事情很堅決”,目擊者說。大約2小時后,民警在下游的海事船附近撈起尸體。

                  此前報道中,汪衛國被描述為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但據謝師傅稱,他親眼看到汪衛國將老婆抱起來,丟進江中。

                  記者注意到,從汪衛國家到老堤角渡口約3公里,中途翻過江堤時需爬坡和下坡,很難想象手腳不協調的人如何開“電麻木”順利通過。

                  此外有讀者發現,原報道形容葉愛珍因患癌癥“骨瘦如柴”,接著又因“全身浮腫,一時沉不下去”。前后矛盾,難以理解。

                  兒子說:母親病情加重 請求父親將她“弄死算了”

                  8月16日上午,記者在汪衛國家偶遇該案主審法官丁新紅等人。丁新紅婉拒了采訪,她說,汪衛國心理壓力非常大,他們很擔心社會輿論會給汪造成不良影響。

                  按照法院提供給媒體的通稿稱,經法醫鑒定,葉愛珍為溺水死亡。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了汪衛國。

                  法院通稿寫道:清明節剛過,葉愛珍老人在電視里看到有“水葬”一說,認為人死了沉入江中,很干凈,又不給兒女添麻煩。于是苦求老伴汪衛國將她送到江邊幫助她結束生命,丈夫只得答應。

                  6月3日,汪衛國涉嫌故意殺人案在漢南區法院開審。得知自己犯下殺人罪,汪衛國感到意外。他辯解說自己是幫助老伴自殺,并沒有要殺人的念頭。汪衛國不接受外人辯護,他的二兒子汪明擔任了辯護人。汪明說,母親住院期間,多次跟他和兄弟說,不要白花冤枉錢了,她年紀大了,做不了手術,就讓她死了算了。母親出院后病情加重,疼痛難忍,請求父親快點將她“弄死算了”。

                  “希望法院網開一面,父親不是故意殺人,我們已愧對媽媽,再不能讓父親臨老進監獄,要盡孝。”汪明兄弟3人這樣說。采訪中,汪衛國多位鄰居證實,汪家3個兒子均在外打工,平日很少回家。

                  江上村村委會干部告訴華商報記者,6月18日,武漢市公安局漢南區分局、人民檢察院、法院和司法所一行數人,專程到村里了解情況。村委會表示,汪爹爹年事已高,三個兒子都在外地打工,希望從輕處理。

                  在先前媒體報道中,丁新紅談了自己的看法:葉愛珍處于癌癥晚期,苦不堪言,這一現狀得到了多方的證實。老人生前要求“速死”,多次要求丈夫幫助她死亡的情節,也得到一定的佐證。

                  而汪衛國患3級殘疾,年歲已高,主觀上沒有殺人的動機,也屬于情節輕微的情形。

                  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情節輕微的,可判3至7年有期徒刑。

                  6月底,武漢市漢南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汪衛國有期徒刑4年,監外執行。

                  治“大病”花錢如流水,這一家能挨幾個月?

                  記者從汪家前后左右多個鄰里了解到,汪衛國夫妻倆不但自己不與鄰里來往,就是兒媳與鄰里搭話,也會受到兩個老人的指責,為此汪家小兒媳還被汪衛國打了一頓。就在葉愛珍落水死亡10多天后,汪家小兒媳不知什么原因從二樓窗戶落到街面摔成重傷,而此時汪衛國就在家中。

                  “這個人思想固執,又孤僻又倔。”看泵房的胡大爺說,四五年前,還在種地的時候,汪衛國把收來的包谷曬在公路邊上。公路原本就不寬,汪衛國怕車子壓了包谷,就把釘上釘子的木板擋在包谷邊。一輛大車和“電麻木”會車時,大車為了躲避釘子,就蹭掛到了“電麻木”,后來大車司機找汪衛國理論,最終汪衛國還給人賠錢了。

                  “你養個貓啊狗啊的,養久了都會有感情,何況老婆給他生了3個兒子,說扔江里就扔江里去了?”在胡大爺眼里,汪衛國就是“老子天下第一,老子說了算”的人。

                  記者通過江上村村委會干部了解到,政府給每個60歲以上的老人每月有100元養老金,汪衛國的家里也剛剛拿到20多萬元的征地款,應該暫時不缺錢。

                  “汪衛國原本也算是一個種田好手,三個兒子都在武漢打工,家庭經濟不算好也算不上差。”

                  該村干部坦承,葉愛珍患癌癥后,確實在經濟上受到很大壓力,因為農村合作醫療對于這樣的大病去省級醫院診治的報銷比例實在太小,轉院前要到醫保局去結算,只能報銷30%,而且還不是所有賬目都能報銷,醫藥費也不是馬上就能報銷拿到現金,3月份的賬,4月份才付。

                  “汪家三個兒子都打工能掙多少錢,現在住院花錢如流水,這一家能挨幾個月”。

                  據記者了解,癌癥的化療花費較大,少則幾萬元,多則十幾萬元,一般家庭承受不起,而且患者精神和肉體都要承受折磨。至于葉愛珍住院期間的花費,因為無法聯系到汪家三個兒子,無從了解。

                  記者曾試圖就此案采訪漢南區法院和紗帽街派出所,均以須經上級同意而婉拒。

                  這家人和村里人很少來往

                  葉愛珍與汪衛國平時的感情究竟如何?她病后,汪家到底面臨什么樣的困境?

                  8月15日,記者來到位于湖北103省道邊的江上村,汪衛國的家就在公路邊上。

                  與周邊民宅格式相似,汪家也是一幢三間屋寬的二層小樓,只是他家樓房外墻墻面沒有貼瓷片。從沒有掛窗簾的窗戶可以看到,二樓的三間房內似乎沒有什么擺設,一樓敞開的兩扇鐵門內,停放著兩輛“電麻木”,正對門的桌子上,擺放著一幅女性的遺像。左手屋子內,一張床顯得比較雜亂,一臺老式電視機擺在半截柜上;右手的屋子里,只有一臺冰箱。

                  一位光著上身的老人坐在屋中的過道上。記者說明來意,老人擺了擺手。記者掏出記者證準備給他看,老者一臉怒氣:“滾!滾!滾!”

                  左右鄰居對汪家的評價是“孤僻”、“不和人來往”,得知葉愛珍得癌癥也是她出院后才聽說的。

                  鄰居說,大概10年前村民們先后在路邊蓋起了小樓,4年前汪家小兒子結婚時,由于人緣不好,來的客人都湊不夠一桌席,而江上村有500戶1700多人。

                  鄰居的這一說法在汪衛國的侄子汪大和汪二處得到證實。據汪二說,他們的母親和汪衛國是親兄妹,30多年前經汪衛國介紹,一家人來此落戶。“如今住遠了,各自都過各自的日子,關系也就疏遠了。”汪二如此解釋。事實上,汪衛國家到汪二家步行只需5分鐘。

                  鄰居們對汪衛國將老婆骨灰埋在自家后院很是反感。通過鄰家后院不高的籬笆可以看到,汪家后院正中有一個水泥砌成的墓冢,墓前還有一個香碗和黑色燒痕。“這周圍全是農家住戶,他弄個墓冢在后院,晚上我們都不敢上廁所。”鄰居家女主人說,當時埋的時候,家里沒有人哭,只有葉愛珍的娘家人來看了看。

                  不少村民認為:在當下,大病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承受得起的,很多人會算賬:如果能看好,多花點錢也行,最難受的是人財兩空,“這樣走了也好,人也少受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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