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08:04: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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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男子梁某因與家人發生矛盾,賭氣未帶分文外出,并帶“小三”入住某高級酒店。吳某在消費了5837元后久久無法結賬,酒店報警。
“小三”見狀離去,妻子得知是與“小三”共餐,拒不到場付賬。梁某最終被警方帶走,近日被海珠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梁某在派出所交代,他因與家人吵架后,故意不帶錢到酒店進行高額消費,以發泄情緒。經過教育,梁某意識到錯誤,悔不當初。據悉,梁某是一家物業公司的股東。 (記者 吳筍林、通訊員海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