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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歲保潔員猥褻殺7歲女童 檢方要求從重罰

                2013-01-23 08:20: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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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保潔員猥褻殺害7歲女童被公訴

                  新京報訊  2011年7月5日,一則懸賞10萬元尋找走失7歲女兒麗麗(化名)的微博,在上傳一周后被轉發了近10萬次。兩周后,麗麗的尸體在北京南四環被警方發現。2011年7月29日9時,48歲的嫌疑人王建國被控制。

                  近日,涉嫌猥褻、殺死麗麗的王建國,被檢方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母親微博尋走失女兒

                  2011年7月5日,麗麗的母親在女兒走失一天后,在朋友的幫助下發微博稱:“7月4日下午3時許,女兒麗麗在豐臺區看丹橋家附近走失,家里非常著急。”微博配有麗麗的照片及相關信息,并在微博上懸賞10萬元,希望網友能夠提供線索。

                  該微博發出一周左右,被網友轉發了近10萬次。

                  豐臺警方接到麗麗家人報警后,立即部署警力在全區范圍內進行查找,并會同市局刑偵總隊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工作。

                  2011年7月19日,專案組在北京南四環發現了麗麗的尸體。10天后,嫌疑人王建國被警方控制。

                  疑犯曾向警方打探消息

                  王建國,小學文化程度,2002年9月19日因犯放火罪獲刑4年。案發前,其在公交系統做保潔工作,住家與麗麗家離得不遠。

                  王建國交代,2011年7月4日下午,他以玩電腦為名將麗麗騙入家中殺害。

                  據了解,將麗麗殺害后,王建國將麗麗的尸體裝入袋中,大白天抱著四十來斤重的尸袋不慌不忙地出門打了一輛黑車,來到馬家樓橋附近,拋尸。王建國回家后,仍像沒事人一樣,連其妻兒也未發現端倪。警方在走訪中,多次上門找到王建國了解情況,其均未顯露緊張之色,只稱案發時他在家喝酒,其余一概不知。事發多日,專案組民警駐扎在事發小區調查,王建國照舊出來遛狗,向警察探聽口風,觀察動靜。

                  檢方要求從重處罰

                  檢方指控,2011年7月4日下午4時許,王建國將7歲女童麗麗騙至其豐臺區家中,對麗麗進行猥褻時,遭到反抗。王建國為制服麗麗,用錘子擊打麗麗頭部數下,致其死亡。后為掩蓋罪行,王建國將麗麗尸體拋棄。

                  檢方認為,王建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方強調,王建國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又犯,應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為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張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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