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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檢方:聶樹斌案疑似真兇供述的不屬實

                2013-06-25 11:44:00 來源: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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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方意見

                   檢方意見

                  今日上午9時,河北“王書金案”由河北省高院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因此案被告人王書金落網(wǎng)后,主動供述自己是18年前聶樹斌強奸殺害康某案的真兇,而備受關注。在此之前的1995年,聶樹斌已因奸殺康某而被槍決。以下為河北省高院播報庭審現(xiàn)場情況。

                  今天上午九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再次開庭審理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奸上訴一案。

                  參加旁聽的有人大代表、學者、律師、新聞媒體記者及當?shù)馗鹘缛罕姸儆嗳恕?/p>

                  聶樹斌(1995年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奸婦女罪被依法判處死刑)的母親張煥枝和聶樹斌的姐夫申請旁聽庭審,法庭予以準許。

                  上訴人王書金的上訴理由是:原判認定的三起故意殺人、強奸犯罪事實屬自首,應從輕處罰;所供述的在石家莊市西郊強奸、殺人,是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屬重大立功,應從輕處罰。

                  上訴人王書金提出的自首問題,在第一次開庭時已經(jīng)審理,合議庭決定此次開庭只對上訴人王書金提出的供述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構成重大立功的上訴理由進行審理。

                  王書金上訴供述其在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構成重大立功的理由涉及兩部分事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因強奸涉及個人隱私,對此部分事實依法不公開審理;對涉及故意殺人事實部分,依法公開審理。

                  辯護人發(fā)表意見認為:王書金供述的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可以認定應該是王書金所為。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答辯認為,王書金的上訴理由不成立,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并非王書金所為。王書金的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的實際情況在關鍵情節(jié)上存在重大差異。

                  辯護人要求查閱檢察員在庭審中出示的證據(jù)材料,要求休庭做辯護準備。合議庭認為辯護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同意辯護人的請求,宣布休庭。開庭時間再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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