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決定對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

                2013-04-27 09:51    來源:新浪財經

                  4月26日下午消息,財政部網站今日發布“關于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關于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就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有關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二、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2月6日

                責編:趙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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