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小微企業“減稅”:上限提高 時間延長
小微企業再收減稅“禮包”,4月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明確自今年起,將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的上限,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提高至10萬元,并將政策截止期限延長至2016年年底。
同日,在博鰲亞洲論壇2014年年會中以“小微金融:亞洲的創新與實踐”為主題的分論壇上發布的《小微金融發展報告2014》指出,僅43.1%的參訪企業表示享受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在小微企業最希望政府推行的舉措中,“減少稅費”連續兩年占比超過六成,減少稅費依然是小微企業最迫切的政策需求。
近年來,澤被小微企業的政策甘霖漸次落地。2010年,國家出臺文件,規定2010至2011年,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其后,財政部再將3萬元提高至6萬元,優惠政策期限從2012年延續至2015年年底。而此次出臺的優惠政策,再次將這一額度提高至10萬元,優惠政策期限延續至2016年年底。
除此之外,去年8月1日,國家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根據有關統計,僅此項政策,就使我省4萬戶中小微企業受益,直接影響關系幾十萬人的就業和收入。
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再次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范圍,必將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的創業門檻,使初創業者提振信心,也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小微企業在穩增長方面的積極作用。
據了解,目前我省中小微企業約有40萬戶,占全省企業的九成以上。“我省萬人擁有中小微企業數量遠低于江浙粵等沿海地區,而且企業個頭普遍偏小,盈利能力較低,對減免稅較為敏感。”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李光貴博士認為,此次上調企業所得稅減半優惠上限,我省將有更多、更大比例的企業因此受益。
目前已經是4月,現在公布稅收優惠政策會否影響到企業繳納稅款?對此,有關部門解釋,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征管方式。2014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將在2015年5月底前進行匯算清繳,并結清應繳應退稅款。因此,優惠政策4月出臺并不影響符合條件的企業從1月1日起享受優惠政策。(記者 宋敏 趙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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